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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何以全面撕裂英國政治秩序
英國脫歐公投,脫歐派以微弱優勢勝出,備受熱議。而在31年前(1975年),英國也曾發起公投,當時以接近三分之二的多數選擇繼續留在“歐洲經濟共同體”。兩次公民投票的結果迥異,讓人生出“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之嘆,但兩次公投脫歐和留歐者之間的得票數之差并不大,尤其是這次脫歐者優勢微弱。
選票差異不是很大,說明英國選民出現了嚴重分裂。這種分裂還有區域性,有的地方甚至要發起運動,脫離英國而留歐。這種分裂在公投后也有很多表現:目前有二百萬人不承認公投結果,要求重新進行公投,還有議員要求議會投票中止脫歐。
這些都表明,英國選民的裂痕已不僅僅是選項的分裂,還已進入了情感的分裂。而英國無論脫歐還是留歐,這個高度分裂的議題,勢必重塑英國的公共議題議程及偏好次序,從而影響英國自身的一體化。可以說,公民投票從根本上撕裂了英國各個層次的政治秩序。
從原始秩序角度來看,英國的全民公投,讓每一個家庭、每一個社區、每一個公司、每一個社會組織,都陷入激烈的脫歐VS留歐的爭辯。這些原始的社會秩序短期內遭到劇烈破壞。
從擴展的市場秩序角度來看,這場全民公投讓市場化考慮變成了一個純粹的政治考慮。歐洲市場一體化,本來更多的是市場自發擴展秩序的事情,現在卻變成了政治層面考慮。
從國家政治的角度來看,英國的公民投票,讓國家治理系統化、有秩序的思考,讓位于全民公投這樣一刀兩分的分裂式決斗。其結果是,即使微弱脫歐了,還有將近半數的人去繼續努力留歐。脫還是留,就在極少數的搖擺分子手中幾張票。可以想見,整個英國都會在留和脫的刀尖上搖擺,到頭來,它會在搖擺中被抖散。
這說明,簡單而粗糙的公民投票,未必是對國家重大問題進行表決的最好方法。因為它是脫序式的決定,是兩項非此即彼的分裂式的投票。對于多元化中力求公共性平衡穩定的英國來說,這易導致兩端極化搖擺。
就公共政策設計而言,這樣的公民投票即便無法避免,也應在技術上改進,讓分裂式搖擺控制在小范圍和小幅度內。一個方法是,讓決定由至少三分之二多數贊成才能做出,而不是由投票者的簡單半數就能做出。這樣中間搖擺的話,就得至少三分之一的選票,這其實已非“搖擺”,而是大幅度民意改變。另一個方法是,把全國分成較小的選區,每個選區都是1名代表,簡單過半數通過,再由各選區代表來投票決定最終選項。還可以由三分之二贊成才能通過。
這可以讓投票導致的分裂和選區意見的凝聚結合在一起。若要讓這個分裂和凝聚的過程進一步選區化,那最好各個選區的投票時間也做些調整,在一年內陸續做出選擇。這樣,分裂發生的時間點不一樣,對全國也只是局部影響,而民意也有一個時間序列的支撐,而不是一個單一時間點的集中性分裂。
有人說,民意似水。水可以平順流淌,但涓涓細流遇到暴雨也可變成洪澇。結構化的民主,由制度化結構支撐的投票,可以靜水流深。而沒有結構化支撐的公民投票,就可能是洪水。直接公民投票,且過半數就確定選擇極端對立的方案,就是在制造洪水,它易淪為民粹的民主。而要將其弊害降到最低,最起碼讓這類投票有結構化的技術支撐。
□毛壽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院長)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英國公投 脫離歐盟 選民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