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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土壤污染防治劃定時間表 36個部門將“協同作戰”
篩選出重點監管行業
——石油開采、有色金屬冶煉等在列
考慮可持續發展需要,加強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同樣不可忽視。
為此,計劃提出要“嚴控工礦污染”、“嚴防礦產資源開發污染土壤”、“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和“加強工業廢物處理處置”,對四方面污染源進行重點監管。
預防礦產資源開發對土壤的污染,計劃提出,自2017年起,內蒙古、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新疆等省(區)礦產資源開發活動集中的區域,執行重點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和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篩選出有色金屬礦采選、有色金屬冶煉、石油開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作為重點監管行業。”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指出。
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
——年底前發布建設用地土壤環評技術規定
計劃提出實施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2016年底前,發布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技術規定。
自2017年起,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
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農用地轉為城鎮建設用地的,由所在地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調查評估。調查評估結果向所在地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國土資源部門備案。
據了解,這項工作將由環境保護部牽頭,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參與。同時,計劃要求嚴格用地準入,將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和供地管理,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
地方性法規待跟進
——兩省已頒布 多地正進行立法工作
2013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立法規劃第一類項目。從起草到數十次修改和研討,再到最后《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正式出臺,歷時三年。
在這期間,地方性土壤污染防治法規進展如何?“2015年12月,福建省發布《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辦法》;2016年2月,湖北省頒布《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環保部相關負責人稱,湖南、河南、廣東、吉林等省正在進行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
在污染防治方面,計劃要求按照“國家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原則,完善土壤環境管理體制,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屬地責任。
同時,計劃提出了“先行區”的概念,建設綜合防治先行區。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結果,綜合考慮區域代表性、土壤污染類型、地方政府積極性等因素,確定在浙江臺州、湖北黃石、湖南常德、廣東韶關、廣西河池、貴州銅仁等6市建設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并已列入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
“下一步,環境保護部將加強對先行區建設情況的評估檢查,督促有關地方按時完成建設工作。”上述負責人說。(完)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土壤污染防治 土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