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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統戰工作法治轉型
統一戰線就廣義而言,是指不同的社會政治力量在一定條件下,為了一定的共同目標而建立的政治聯盟或聯合。在中國革命、建設、改革的各個歷史時期,統一戰線分別被賦予了獨特的使命和責任,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成為中國共產黨的重要法寶之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今天,統一戰線同樣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當前,由于中國共產黨所處的歷史方位、肩負的使命以及面臨的國內外形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中共中央在2015年5月召開的中央統戰工作會議上,頒布了《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以法治方式對統戰工作進行了系統布局和全面規范。《條例》的頒布,終結了統戰工作長期以來無規可依、無章可循的歷史,打破了過去“只做不說”“多做少說”的固化狀態,標志著統一戰線工作將正式實現法治轉型、邁入歷史新階段。
一、 統一戰線工作亟須實現法治轉型
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正式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要求“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正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推動統戰工作法治轉型應是題中應有之義。
一方面,推動統戰工作法治轉型,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統一戰線作為黨和國家進行民主法治建設的重要載體,屬于上層建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我國法治建設中責任重大。選舉民主、協商民主、監督民主和自治民主,都離不開統一戰線的參與。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統一戰線開展的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政治協商、反映訴求、協調關系、化解矛盾,可以有效地促進黨和政府的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依法決策,從而彰顯和提升黨的領導力、強化執政地位的合法性,有力地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和轉型。
另一方面,推動統戰工作法治轉型,是統一戰線自身發展的迫切需要。長期以來,統戰工作多依靠政治經驗展開,一直處于“只做不說”或“多做少說”的狀態。缺乏清晰的政策描述和剛性的規范約束,可以這樣做也可以那樣做,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這導致統戰工作中人治現象明顯,極大地影響了統一戰線的發展。同時,隨著經濟社會轉型和法治國家建設的推進,人們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市場意識、公平意識不斷增強,傳統行政手段的功能越來越弱化,統戰工作中政治經驗的優勢逐漸消退,人們越來越重視法治在定紛止爭中的公信作用。加強統戰工作法治化建設,對于克服統戰工作的隨意性、提升統戰工作的公信力意義重大。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推動統戰工作法治化轉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統一戰線制度體系。統一戰線制度體系的完善與發展,是整個黨內法規體系建設的有機組成部分。在統戰領域,以往僅有中共中央1989年和2005年頒布的關于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兩個文件,推進統戰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制定一部統領統戰工作全局,協調推進政黨、民族、宗教等各方面工作的黨內法規,是依法治黨、依法開展統戰工作的重要前提。其次,“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還需良吏”。對各級統戰部門和統戰干部而言,不斷提升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是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要轉變以往信馬由韁的工作模式,嚴格貫徹相關法律、黨內法規加強統一戰線建設,以法治思維加強和改進對統一戰線成員的思想引領,拓寬維護統戰成員合法權益的渠道和平臺,依法協調各方利益關系、妥善解決各種矛盾糾紛,是統戰工作開拓創新的重要方向和途徑。要主動以統一戰線優勢服務法治國家建設,自覺以法治精神謀求統一戰線事業不斷創新發展。
二、 統一戰線工作條例具有劃時代意義
作為統一戰線工作的第一部黨內法規,《條例》將統戰工作涉及的各個領域統一納入法治范疇,并對當前統戰工作的新形勢、新問題作出了進一步規范,極大地推動了統戰工作的現代化和法治化進程。
《條例》賦予統一戰線工作新定位。《條例》正式將“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納入統一戰線定義,豐富和擴展了統一戰線共同團結奮斗的思想政治基礎,為最大限度地求同存異、求同縮異、求同化異提供了廣闊空間。《條例》對統一戰線進行了職能拓展,強調統一戰線不僅“是奪取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勝利的重要法寶,是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重要法寶”,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法寶”。無論是對統一戰線的重新定位,還是對統一戰線職能的拓展,都標志著中國共產黨對統一戰線地位作用的認識已經提升到了一個全新高度,通過不斷尋求凝聚共識的最大公約數,為黨外人士廣泛施展才華確立了法制平臺和基礎。
編輯:秦云
關鍵詞:統一戰線 法治化 統戰工作 馬一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