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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原標題:蘭州試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
新華社蘭州5月11日專電(記者屠國璽)從2016年5月開始,蘭州市開始試行嚴格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制度,以確保“專款專用”。
據了解,該政策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須將預售資金存入銀行專用監管賬戶,只能用作本項目建設的相關費用。在資金監管后,售房單位不再直接收取購房款,資金不會被售房人挪作他用,確保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業內人士認為,對商品房預售資金進行嚴格監管,有利于促進原有項目的開工建設,保證項目按質量標準如期交房。該政策將使開發商的資金鏈條收緊,有利于促進開發商快建、快銷,避免開發商捂盤惜售等行為,有利于市場上低價房源的增加、平抑房價。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4月,蘭州市新建住宅價格領漲西北5個省會城市。同時,蘭州市新建商品房住宅庫存量也在繼續加大。
編輯:王瀝慷
關鍵詞:蘭州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