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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份落馬“首虎”17人尚未獲刑 13人已被宣判
焦點3
新司解對“首虎”刑期有何影響?
專家稱對“大老虎”刑期幾乎不構成影響
記者梳理發現,從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到提起公訴的時間一般都較長,多人的偵查期都近10個月。其中正等待法院擇期宣判的青海省委原常委毛小兵從被立案偵查到公訴時長近15個月;時間最短的是童名謙,歷時近5個月,其罪名為“玩忽職守罪”。
程雷解釋,偵查階段主要是證據偵查、取證,傳統上職務犯罪案件主要依賴口供,但現在法律對職務犯罪案件的證據標準要求越來越高,所以倒逼偵查程序規格越來越高,而且隨著涉案金額增多,每筆都要準確查實需要大量精力。
莊德水還稱,時間主要是服從于辦案質量,如沒有坐實證據而匆匆判案,由此造成冤假錯案則會對司法造成很大傷害。此外,一些案件在查辦中涉及范圍可能超出預估,甚至出現人中人、案中案情況。
上周,關于貪污賄賂案件量刑的司法解釋出爐。新司法解釋不僅劃定了新的數額標準,同時也對犯罪情節進行了明確。
龍宗智提到,司法解釋出臺后,進入一審開庭和一審判決的案件可能都會加速進行。
而對于民眾普遍關心的“大老虎”刑期問題,多位受訪者認為影響不大。
一參與過多起“大老虎”審判案件的法官表示,新司法解釋對于數額較小、在罪與非罪之間的貪污受賄行為影響應該較大,此外有了更明確的情節參考。
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趙秉志同樣認為,新司法解釋的出臺對于“大老虎”們的刑期幾乎不構成影響,“因為他們的涉案金額一般較高,比如上千萬,在300萬以上沒什么變化。”
新京報記者 王夢遙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落馬首虎 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