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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學生無法享受 配套資金難以落實
彭勇:貧困地區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亟待完善
國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以來,有效提高了農村學生尤其是貧困地區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健康水平,這一政策利國利民,受到群眾歡迎。但是,基層政協委員通過調查發現,該計劃實施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政策性問題。
一是營養改善計劃的范圍劃分不夠科學。以鄂西北某縣為例,該縣是國家和省級貧困縣,其營養改善計劃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的要求實施,該文件明確規定營養改善計劃的范圍是農村義務教育學生。2015年秋季,該縣共有義務教育學生2.9萬余人,其中城關鎮城區1萬余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1.9萬余人。該縣1.9萬農村義務教育學生享受到了營養改善計劃,但還有1萬余城鎮學生享受不到。而這1萬余城鎮學生的家長有七成以上是由鄉鎮村組遷入,多數居民為移民或失地農民,其收入來源主要靠外出打工或就近打零工維持生計,工資少、收入低,學生生活依然貧困,營養相對缺乏,這些從農村流向城鎮讀書的學生仍然需要營養改善計劃的關愛,需要營養改善計劃政策的惠及。如果簡單以農村或城鎮來確定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范圍,顯然有失公平。
二是營養改善計劃配套資金難落實。自2012年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以來,該縣由于財政困難沒有渠道落實配套資金。2015年秋季,全縣共有140余所學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食堂供餐89所。以該縣一最偏遠的鄉鎮小學為例,2015年秋季在校學生226人,與營養改善計劃前相比較,2015年秋季增加人工費6000元(聘請3人,每天做一餐營養午餐,每人每月增加400元),水電燃料費增加11752元(食堂供餐資金總額的13%),該校在2015年秋季學期不計算食材運送增加成本,僅水電燃料費、人工工資就增加17752元。通過核算,2015年全年,該縣與實施營養改善前比較,增加食堂工作人員253人,增加工資101.2萬元;增加水電燃料費235.9萬元。目前,這些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所需的水電燃料費、人工費因縣財政困難沒有辦法解決,由學校從公用經費中支付,造成基層學校公用經費嚴重不足,影響學校正常運轉。
因此建議:一是完善政策,在貧困山區的國家級貧困縣,把城區內的學生和縣內農村學生同等對待,將他們也納入營養改善計劃范圍,使他們也享受到這項國家優惠政策,促進教育均衡發展;二是建議國家和省出臺相關政策,將國家級貧困縣按要求需要縣財政落實營養改善計劃配套資金,如水電燃料費、人工費、食材運輸成本等納入國家和省轉移支付范圍,以減輕基層負擔,把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這一好事辦得更好更實。
(作者系湖北省竹溪縣政協提案委員會主任)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彭勇 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貧困地區 配套資金 農村義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