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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涉法話題理當回歸法治框架
最近,深圳比亞迪車主“撞翻違規變道車”的事件,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爭論仍在持續發酵。其實,面對類似這種可能危及公眾安全的涉法話題,拋開個人成見,更多地回到約束和規范公眾行為的法治框架中來,對于定紛止爭、形成共識,顯得重要而迫切。
涉法話題不回到法治框架,通常只會越爭越亂,越描越黑。就這起“撞翻違規變道車”的紛爭來看,無論是一些人對該車主“維護路權”的贊同支持,還是一些人認為“此種做法無視對方人身安全”的批評擔憂,不能說都絕對沒有道理,但無疑都過分強調了某一方面,使得言論缺少交集,從而形成了“雞同鴨講”的局面。而且從社會影響來說,爭論的越激烈,人們離共識的距離就越來越遠。
類似的教訓,其實早先就發生過。無論是此次面對“違規變道車”如何應對,還是此前四川成都“男司機踢打變道女司機”,社會輿論之所以出現波折與反復,一方面在于人們對相關事件當時的信息掌握得不全面、認識得不清楚,另一方面就在于事件從進入公眾視野開始,很多人就沒有以法律作為評判的標尺,而是各取所需地自說自話。這種局面,無助于形成推動問題解決的共識。
當前,我國的法律體系已經建成,基本解決了數十年前無法可依的局面。面對涉法話題特別是公共領域的治理難題,循歸法治是破解紛爭的有效“管鑰”。像如何處置“違規變道車”這種問題,道路交通安全法早有責任劃分的條款,更有重懲的規定;如何應對“違規變道”,行為是否適當,同樣有明確規定。至于主動上去“撞翻”是否無責,與是否屬于“維護路權”無關,根本上在于依法對事故的責任進行認定,法律才是起根本作用的“定盤星”。
當依法治國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補齊法治思維、依法辦事的短板,是當下中國人較為迫切的一件事情。今天,我國很多地方已經進入名副其實的“汽車社會”,汽車與行人的矛盾、車主之間的糾紛高發,社會轉型帶來的其他矛盾也同樣多發。只有回到法治框架中來,遇事找法、問法,自覺做到信法、尊法、守法,才能真正彌合社會分歧,不僅做守規矩的開車人,更做文明有禮的社會人。(陸 穎)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涉法話題 法治框架“撞翻違規變道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