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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天白云”無需人與風的較量
兩會正酣,春風拂面,“兩會藍”也應景而生。從兩會之初的霧霾“壓境”,到此后的漸入佳境,仍不免讓人心生焦慮:春風過后,再見藍天白云該待何時呢?莫非“藍天白云”從此要拜風所賜嗎?在昨日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記者會上,媒體率先把這個問題拋給了環保部部長陳吉寧。
到底是人厲害,還是風厲害?對陳吉寧來說,顯然并不陌生,根據他的陳述,在此之前,就有人向他問過這個問題。
當藍天白云變得稀缺,談霾色變,倒也不是難理解的事。不過,無論是站在科學客觀的層面,還是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仍需規避情緒化的偏執,保持足夠的理性。首先來說,霾是與跟自然氣象有關的,如強風來臨,引起“風霾陰翳”,而當霾越來越成為一種自然“災害”時,自然氣象的關聯性趨小,更多地是與現代人的活動影響有關,而尤其是懸浮顆粒物和有機污染物的增加,更是人類破壞大自然的直接后果。
一如氣象因素和破壞過程的紛繁復雜,關于霾的治理,或者說對“藍天白云”的呼喚,也需要客觀理性的認知。值得欣慰的是,陳吉寧在此次新聞發布會上,不僅沒有回避問題,還借此機會普及了諸多環保常識,比如治理的三個階段論,同時也悉數介紹了目前的治理現狀。
所有的回應中,所傳遞的常識是——藍天白云的回歸,必須是一個過程性產物,不可能一蹴而就,依靠一股風吹來的藍天白云,終究有著太大的偶然性,也并沒有真正掃清霧霾的根源。承認它的過程性,正是對自然科學的尊重,而在實現過程中,更不是人與自然的較量,雖然我們篤信“人定勝天”,但是,藍天白云的實現過程,一定是人與人、人與社會以及人與自然的和解過程。
具體來說,治理霧霾與每個人都密切關聯,需要每個人的參與,從社會治理的層面,則需要在發展邏輯上強調對自然生態的尊重。這其中尤其需要強調的是,掌握社會資源分配的公共管理者,必須扭轉政績觀,從民生、民本的層面平衡發展與保護自然的關系。
事實上,從霧都倫敦的改頭換面,到霧城洛杉磯的云淡風輕,從第一部《清潔空氣法》到《清潔空氣法案》,也無不說明要克制霾的淫威,需要天時地利,更需要人和,比如對自然的敬畏,比如對發展的省思,比如對重典的仰仗等等。
于此而言,從2013年出臺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到“史上最嚴”的新《大氣污染防治法》;從結構減排到產業結構調整;從全面督查到地方問責等,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藍天白云”的回歸,就在不遠的將來。(高亞洲)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藍天白云 生態環境 保護化境 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