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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明:農民工市民化要破解“三難”實現“十有”
“十三五”規劃建議明確新型城鎮化要促進農民工市民化。我國經濟結構轉型不僅是技術、設備、管理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勞動者素質、尤其是農民工技能的提升。
農民工市民化當前要克服“三難”:
缺少技能,穩定就業難。不少大城市實施積分制落戶政策,高技能先落戶、低技能后落戶、少技能難落戶,缺乏技能的農民工往往成為城市過客。
改善住宿條件和大城市落戶難。多渠道解決住房已成為農民工融入城市的基礎工程。
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解決“一低一多”問題難。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比例較低,勞動爭議案件較多。
按照五大發展新理念,“十三五”期間農民工市民化要努力推動“十有”:
進城有工作。大力發展農民工就業容量大的服務業,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
上崗有培訓。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并作為“國家工程”。
勞動有合同。流動性大的行業可將口頭協議逐步轉變為適用于農民工的簡易勞動合同。
報酬有保障。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等措施重拳出擊,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頑癥”。
參保有辦法。努力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覆蓋面。研究完善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保障他們“不管到哪兒干,養老保險接著算”。
子女有教育。保障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為主接受義務教育。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并落實好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中高考的實施辦法。
住宿有改善。把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
維權有渠道。按照“鼓勵和解、強化調解、加快仲裁、銜接訴訟”的要求,及時公正處理農民工勞動爭議。
生活有文化。推進農民工集中居住點“兩看一上”工程,使農民工能看報紙、看電視,有條件的能上網。加強對農民工的人文關懷。
發展有目標。農民工市民化要實現兩個基本轉變:一是從普工到技工的轉變;二是從農村居民向新市民轉變,促進在城鎮落戶和未落戶的實施居住證制度。
編輯:陳佳
關鍵詞:楊志明 農民工市民化 要破解“三難”實現“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