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專題>2016全國兩會專題報道>評論 評論
土地改革需“三位一體”城鄉互動
去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三十三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實行土地制度改革試點,試點方案涉及征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以及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即俗稱“三塊地”改革。然而這“三塊地”的改革是被割裂開來,各自孤立進行的。
征地制度、建設用地制度和農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按照“三位一體”城鄉互動進行,對“三塊地”進行通盤考慮和頂層設計,才能順利達到預期的目標。
首先,按照憲法的規定,把政府的征地行為嚴格限定在公共利益范圍之內,對于在公共利益范圍之外需要占用農村的土地,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一律通過農村土地入市交易的渠道來獲得。
其次,盡快啟動憲法修改程序,建議將憲法第10條第1款改為“城市的土地以國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并存”或者改為:“城市的土地實行公有制,包括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只有這樣,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城市從而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才有憲法依據。
再次,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不能僅限于過去的鄉鎮企業用地。在保證滿足農民自住房需要和公益性需要的前提下,允許農民對集體建設用地構成和用途進行必要的調整。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土地改革 “三位一體”兩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