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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之“樂”不能掩蓋失獨之“傷”
孫建方委員指出我國失獨家庭的三個“不明確”
更讓孫建方感到擔憂的是,對于國家應對失獨家庭與老人承擔的責任和義務,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也沒有明確說法,2001年頒布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倒是提了,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沒有涉及。
目前,國家已經有了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部分省、市已制定了相關實施意見,對失獨家庭進行一定的補助,補助力度在不斷增大。不過,孫建方認為,這種補助卻遠跟不上他們的養老需求,離安心養老仍有距離。
孫建方建議,有關部門應正視失獨問題的存在,全國要有一個權威的統計數字,并定期發布,為解決這一問題提供科學依據;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將對失獨家庭進行補助的具體措施、方式列入法律中,在法律層面上保障失獨群體的權益。
“創新扶助形式,通過為失獨者購買醫療保險、提高社保報銷比例等方式提供更多保障;在醫保方面對獨生子女的醫藥費用的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孫建方還建議,每年從社會撫養費中提取專門資金,建立失獨家庭關懷基金,幫助失獨者解決實際困難。條件允許的地區可建議設立失獨者敬老院。
失獨群體不僅需要物質的幫助,更需要心理關愛。孫建方呼吁,深入了解失獨群體生存、心理狀況,以基層社區為載體,社區工作人員深入到每個失獨家庭中,了解該群體的現實生存狀態和心理狀態,以便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對于確實存在心理問題的失獨群體,及時進行心理干預。此外,政府要設立專門的部門為失獨群體服務,當他們有需求時可以找到法律依據能夠解決,找到部門有人幫助解決。
編輯:孫莉姍
關鍵詞:孫建方委員 失獨家庭 全面二孩政策 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