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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導盲犬“請求原諒”,只是想逃避法律制裁
2月22日,導盲犬喬喬在遛彎時被面包車擄走一事引起廣泛關注,昨日18時50分傳來好消息,喬喬的主人田鳳波稱,大家想出門繼續尋找時,看到喬喬跑了回來,身上留有紙條寫著“請求原諒”。(2月24日《新京報》)
一般而言,向別人“請求原諒”的人,大多都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他們真誠道歉,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以獲對方諒解。但在筆者看來,本案件中的偷狗人的“請求原諒”卻并非在這一范疇,他們這樣做,無非是想息事寧人,最終達到逃避法律制裁的目的。
從報道中不難看出,偷狗賣錢已成一些犯罪分子的生財之道,并且在這一地區十分猖獗。盡管目前還沒有證據證明,這輛偷取“喬喬”的銀灰色五菱面包車,與偷取另一只狗“無敵”的銀灰色五菱面包車是同一車輛。但從兩邊反映的涉事車輛后備廂都有明顯被撞痕跡看,不排除這兩起偷狗案件是一個犯罪團伙所為。這樣問題就來了,既然有可能是同一犯罪團伙,既然參盜車輛使用的是套牌,他們八成就不是初犯。如果他們意識到自己做錯了,并真心回頭是岸,那么送回的狗就不應只是“喬喬”,“請求原諒”也不該僅針對田鳳波。
可見,偷狗人有選擇的送回狗,并附上“請求原諒”紙條,并非真正意識到錯了,更不是真心回頭是岸,而是迫于“喬喬”的特殊身份和價值,以及警方重視和社會關注的壓力。有了“喬喬”的特殊身份和價值,他們一定會意識到這已不是普通偷盜;有了警方重視和社會關注,他們也一定會意識到這個案子會必破。想想看,面對即將到來的“吃不了兜著走”,他們不是為了息事寧人,逃避法律制裁又是什么?
或許有人會講,筆者的論調太絕對,憑什么說他們沒有真正意識到錯,不是真心回頭是岸?筆者要說的是,真正知錯的人,會敢于擔當自己的錯誤;真心回頭是岸的人,會勇于接受對所犯錯誤的制裁。而新聞中的偷狗人一無當面去“請求原諒”,二無主動投案自首,又有多少誠意可言呢?
因此,筆者奉勸這一案件的偷狗人,送回“喬喬”、留“請求原諒”紙條只是贖罪的開始,只有投案自首,徹底交待所有犯罪行為,并誠心接受法律制裁,才是唯一的出路。切記,抱僥幸心理和打如意小算盤,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還是好自為之吧。
編輯:劉文俊
關鍵詞:偷導盲犬“請求原諒” 逃避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