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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
(二十二)推進污水大氣治理。強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改造,全面加強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體,強化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緊治理城區污水橫流、河湖水系污染嚴重的現象。到2020年,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力爭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以中水潔廁為突破口,不斷提高污水利用率。新建住房和單體建筑面積超過一定規模的新建公共建筑應當安裝中水設施,老舊住房也應當逐步實施中水利用改造。培育以經營中水業務為主的水務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價格,鼓勵按市場化方式經營中水。城市工業生產、道路清掃、車輛沖洗、綠化澆灌、生態景觀等生產和生態用水要優先使用中水。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工業源、面源、移動源污染綜合治理力度,著力減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調整城市能源結構,增加清潔能源供應。深化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健全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提高環境監管能力,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動員全社會參與改善環境質量。
(二十三)加強垃圾綜合治理。樹立垃圾是重要資源和礦產的觀念,建立政府、社區、企業和居民協調機制,通過分類投放收集、綜合循環利用,促進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到2020年,力爭將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強化城市保潔工作,加強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垃圾處理處置,大力解決垃圾圍城問題。推進垃圾收運處理企業化、市場化,促進垃圾清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對接。通過限制過度包裝,減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凈菜入城等措施,從源頭上減少垃圾產生。利用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廚余垃圾家庭粉碎處理。完善激勵機制和政策,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建立餐廚廢棄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體系。
八、 創新城市治理方式
(二十四)推進依法治理城市。適應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新形勢和新要求,加強重點領域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形成覆蓋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的法律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堅決遏制領導干部隨意干預城市規劃設計和工程建設的現象。研究推動城鄉規劃法與刑法銜接,嚴厲懲處規劃建設管理違法行為,強化法律責任追究,提高違法違規成本。
(二十五)改革城市管理體制。明確中央和省級政府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確定管理范圍、權力清單和責任主體,理順各部門職責分工。推進市縣兩級政府規劃建設管理機構改革,推行跨部門綜合執法。在設區的市推行市或區一級執法,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和執法事項屬地化管理。加強城市管理執法機構和隊伍建設,提高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
(二十六)完善城市治理機制。落實市、區、街道、社區的管理服務責任,健全城市基層治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以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帶動社區居民自治組織、社區社會組織建設。增強社區服務功能,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加強信息公開,推進城市治理陽光運行,開展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等主題宣傳活動。
(二十七)推進城市智慧管理。加強城市管理和服務體系智能化建設,促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管理服務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務水平。加強市政設施運行管理、交通管理、環境管理、應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數字化平臺建設和功能整合,建設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庫。推進城市寬帶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強化網絡安全保障。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鮮明的智慧城市。通過智慧城市建設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措施,不斷提高城市運行效率。
(二十八)提高市民文明素質。以加強和改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來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以提升市民文明素質推動城市治理水平的不斷提高。大力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實踐,促進市民形成良好的道德素養和社會風尚,提高企業、社會組織和市民參與城市治理的意識和能力。從青少年抓起,完善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教育網絡,將良好校風、優良家風和社會新風有機融合。建立完善市民行為規范,增強市民法治意識。
九、 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九)加強組織協調。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支持力度,建立城市工作協調機制,定期研究相關工作。定期召開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中央組織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定期組織新任市委書記、市長培訓,不斷提高城市主要領導規劃建設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十)落實工作責任。省級黨委和政府要圍繞中央提出的總目標,確定本地區城市發展的目標和任務,集中力量突破重點難點問題。城市黨委和政府要制定具體目標和工作方案,明確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加強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領導,落實工作經費。實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監督考核制度,確定考核指標體系,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并作為城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中央將就貫徹落實情況適時組織開展監督檢查。
編輯:薛曉鈺
關鍵詞:城市規劃 國務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