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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落馬央企高管大幅增加:巡視是背后原因
為啥說政治紀律是紀律戰線的總頭頭?
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是全體黨員的行為規范和行動準則,也是黨的凝聚力、戰斗力的重要體現和可靠保證。其中,黨的政治紀律是硬約束和高壓線,是黨的全部紀律的基礎。
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1927年,黨的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議決案》即明確提出“政治紀律”一詞,并指出“黨內紀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視政治紀律,不應將黨的紀律在日常生活中機械的應用”。1980年,鄧小平同志在《目前的形勢和任務》中指出,“一個黨如果允許它的黨員完全按個人的意愿自由發表言論,自由行動,這個黨當然就不可能有統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戰斗力。”同年,鄧小平同志在《貫徹調整方針,保證安定團結》中進一步指出,“各級組織、每個黨員都要按照黨章的規定,一切行動服從上級組織的決定,尤其是必須同黨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這一點現在特別重要。誰要違反這一點,誰就要受到黨的紀律處分。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要把這一點作為當前的重點。”2015年1月,習近平同志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嚴肅指出,“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重新劃分了違紀類型,將違紀行為分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行為六類,第六章還規定了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
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董芳認為,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不管違反哪方面的紀律,發展下去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政治紀律。加強紀律建設,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領導干部,更應該帶頭模范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
(三)1/3身份是央企高管
2014年發布的被查中管干部,來自中央國家機關的共計7人、中管企業共計2人;2015年,兩項數據分別增至10人和9人。
從以上數據看,2015年從中管企業落馬的領導干部增幅大,占到了整個中管干部落馬總數的將近1/3。
2015年落馬的9人中,有中石油原總經理廖永遠,中海油原副總經理吳振芳,中石化原總經理王天普,武鋼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鄧崎琳,中國電信原副總經理冷榮泉,中國電信原黨組書記、董事長常小兵,東風汽車公司原總經理朱福壽,南方航空集團公司原總經理司獻民,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徐建一。
記者了解到,十八大以來,截至2015年11月24日,共有64名中管央企領導落馬。這些人大多來自能源、通信、交通運輸、機械制造等領域。其中,能源領域最為集中,約占總人數的39%。
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的數據來看,巡視央企頻率加快,力度加大。其中,2013年巡視2戶央企,2014年巡視10戶,2015年巡視43戶,占全部中管央企的72%。由此可以看出,不少央企領導落馬與巡視力度加大密切相關。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落馬央企高管 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