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人物·生活>集·言論集·言論
王振耀:公益慈善界應成為政府扶貧的“好幫手?”
■記者:中央扶貧開發(fā)工作會議剛剛落幕,扶貧攻堅成為全社會共同關注的問題。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有7億多農村人口實現脫貧,成為世界上減貧人口最多的國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聯(lián)合國千年發(fā)展目標的國家,您怎么看待公益慈善組織在這一進程中發(fā)揮的作用?
王振耀
■王振耀:我國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啟動了社會扶貧機制,坦率地說,在全球范圍內它具備很強的創(chuàng)新價值。例如中央決定建立對口扶貧機制,動用各種社會資源來扶貧,這是一個非常大的社會創(chuàng)新。
后來,隨著公益慈善組織的發(fā)展與興起,在發(fā)動社會力量進行扶貧的政策下,結合對口扶貧,很多慈善組織進入貧困地區(qū)開展各種扶貧項目,國務院扶貧辦還成立了中國扶貧基金會。再后來公益慈善組織又做社會創(chuàng)新,做小額信貸扶貧,進行全方位的扶貧,并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我認為這些都是非常好的做法,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的扶貧事業(yè)。
政府的扶貧攻堅戰(zhàn)略對公益慈善組織而言,也是千載難逢的發(fā)展機遇。公益慈善組織可以在扶貧領域發(fā)揮更大的作用。在這個過程中,公益慈善組織應該跟政府形成密切合作關系,將公益慈善組織的創(chuàng)新與活力展現出來,這樣才能與政府形成良性互動機制,才能真正地抓住這個機遇。
■記者:截至去年底,我國還有7000多萬農村貧困人口。到2020年,我們要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在扶貧攻堅戰(zhàn)的過程當中,您認為公益慈善組織所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應該怎樣發(fā)揮作用?
■王振耀:公益慈善組織在扶貧工作中發(fā)揮的作用將會越來越大,隨著國家扶貧攻堅戰(zhàn)的展開,必然會與公益慈善界產生緊密的聯(lián)系,并形成一套相應的扶貧參與機制。
從國際經驗來看,各種各樣的公益慈善組織,往往能將政府的扶貧政策像春風化雨一樣精準化,落實到農戶。比如國際上著名的小母牛計劃,比如中國的小額信貸扶貧項目和希望工程等等,公益慈善組織在扶貧攻堅中可做的事情其實有很多。
我認為,未來5年,應該讓公益慈善組織扶貧機制化,納入扶貧體制中,成為一個有機的組成部分。
當然,隨著扶貧攻堅戰(zhàn)的深化,有關政府部門也需要主動地和一些公益慈善組織形成合作關系,相互協(xié)調配合開展扶貧工作。
■記者:您剛才也提到精準扶貧,這也是中央做好扶貧開發(fā)攻堅工作的一項指導思想,您認為實現精準扶貧公益組織還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王振耀:我認為,要精準扶貧就應該有一套很好的機制。
一些做得好的扶貧救助項目,都與信息平臺建設有很大的關系。如果沒有一個開放的、包容的信息平臺,就會出現信息不對稱的問題。甚至在同一個社區(qū),都可能出現有些貧困戶獲得更多幫助,其他貧困戶獲得很少幫助的不平衡現象。如果打開網頁就能發(fā)現真實的需求,就會對協(xié)調好救助資源有很大幫助。
從國際上的經驗來看,實現精準扶貧一定要互相通氣,既讓老百姓的貧困數據與狀況能得到及時的反應,也能讓參與扶貧的各方互相協(xié)作,這樣才會產生合理的秩序以及長久的社會效益。
所以,我認為在機制建設方面,應該搭建一個開放的、包容的信息平臺,讓政府與公益組織都能在平臺上施展手腳,通過合作形成良性的互動,只有這樣才會形成扶貧的合力。
■記者:中央會議強調,要加強扶貧資金的陽光化管理。政府應該如何做?扶貧類的公益慈善組織應該如何做到透明?
■王振耀:我覺得兩方面都應加強和調整。
過去我曾擔任民政部救災救濟司司長,對這個問題深有體會。扶貧不是簡單地興辦一些企業(yè),不是簡單地給錢但沒有評估、沒有后續(xù)的綜合性分析。在我看來,扶貧效果不明顯、出現浪費現象導致的后果也很嚴重。
因此,我認為扶貧資金的使用一定要有新的標準和程序,要有后續(xù)評估,讓政府和民間的資金使用更合理。
另一方面,我認為公益慈善組織應該帶頭,讓項目管理通過社會化的方式進行。比如通過讓很有名望的人士等社會力量的介入,參與項目的管理、設計和對話,讓監(jiān)測機制人文化、常態(tài)化,這樣就會從機制上讓慈善資金使用得比較有效和透明。
又比如在項目的設計方面,是僅僅由公益慈善組織來設計,還是讓貧困人群和專家也參與進來?如果是后者,可以讓項目設計更加科學化,也可以讓項目變得更加社會化,資金更加透明,這種透明是現代意義上的透明,而非簡簡單單的賬目公開。
■記者:您如何看待我國扶貧開發(fā)事業(yè)的現狀?公益慈善組織如何才能做好扶貧開發(fā)?
■王振耀:我過去參加過扶貧,體會是扶貧最大的內在矛盾在于有兩個平衡必須掌握好。
一方面,我們在貧困地區(qū)搞生產扶貧時,要引導有發(fā)展生產能力的人做生產性項目,但這些人不一定是最窮的人,扶貧開發(fā)資金應對準有能力的人。另一方面,對于絕對貧困群體,社會保障體系應該跟上來。所以,我認為應該重點掌握好這兩個平衡,千萬不要一刀切。
在扶貧開發(fā)的過程中,公益慈善界應該成為政府的“好幫手”。
慈善組織應該發(fā)揮自己的獨特優(yōu)勢,與政府成為好搭檔。有的扶貧項目政府做起來,需要走先做好預算、然后報財政部門批準的程序。而慈善組織有的項目不需要像政府那樣走,只要理事會與捐款人同意了,就可以做。有些地區(qū)的老百姓的生活有困難,公益慈善組織就別等,先做起來。
還有,公益慈善組織更靈活,比如它可以跨區(qū)域做項目。所以應該用好慈善的優(yōu)勢,這樣才能與政府建立互相幫助、積極互動的關系。
(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
編輯:邢賀揚
關鍵詞:王振耀 公益慈善 政府扶貧 扶貧開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