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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稅立法正有條不紊地推進
透過市場機制分配環境資源
亟待稅收撬動清潔生產
國際經驗表明,環保稅的征收,可改變成本收益比,迫使其重新評估本企業的資源配置效率;同時環保稅也對其他企業的經濟決策和行為選擇產生了影響。
據不完全統計,歐盟、美國、澳大利亞、荷蘭、波蘭、意大利、加拿大、愛爾蘭、芬蘭等發達國家都曾使用稅收手段,改善環境污染,主要稅種涵蓋大氣污染稅、水污染稅、噪聲稅、固體廢物稅和垃圾稅等類別。
賈康說,征收環保稅,將有助于轉變環境保護行政機制為主的理念,解決制約中國環保行業發展投資資金不足、監管力度不足等問題。
“征收環保稅,不僅是環保產業的利好,也為更寬泛的綠色產業提供更多機會。”中國人民大學生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聯合國環境署金融行動機構學術顧問藍虹接受采訪時說。
她舉例,國外的碳稅增加了化石能源的成本,在固定的市場需求下,意味著新能源相對便宜。通過環保稅的調節,將需求引向生產過程更加清潔的產品,是經濟新常態的增長點。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完善資源稅費制度”,包括全面改革資源稅以及積極推進環保稅費改革。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措施中,也包括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
業內認為,環保稅就是利用市場機制保護環境的重要舉措。給環保稅立法,則為市場機制治污提供保障。據了解,2011年12月,財政部同意適時開征環保稅。2013年12月,環保稅方案已上報至國務院,正按程序審核中。
建議環保稅收環保用
權威人士表示,該法草案初稿在形成前,共有三個備選方案。中選的方案,是將市場主體的環境污染成本消化到市場價格之中,即把成本變成稅率,最終實現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等目的,同時按照“誰污染,誰繳稅”的原則,不增加企業負擔。
據悉,國家有關部委在2014年組成專班研究制定“環保稅法”,已提出建議稿草案。孫佑海介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環保部等部門目前已把“環境保護稅法”的草案上報國務院法制辦。草案將征收范圍,基本定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學需氧量、粉塵、氨氮。
“這是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有關部門意見也一致。”孫佑海說,對排放的這些污染物征稅,通過控制稅率的方式,可征集到足夠額度的資金用于環保投資;同時以稅收的模式,將有力地提升相關款項的征收效率和執法力度。
然而,建議稿草案在稅收用途上也存在一些分歧,在國務院法制辦的辦文環節中,已超過一年。環保部希望將稅收全部用于以污染防治為中心環境保護工作;財政部則認為,稅收與收費有本質不同,未來的環境保護稅收,應當由國家根據我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情況,進行分配使用,不僅僅用于環境保護。
孫佑海認為,根據環境保護稅法征收上來的稅款,應全部用于環境保護領域,他還建議要繼續完善和落實支持節能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政策。
編輯:羅韋
關鍵詞:環保稅 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