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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英“斗”道葵
人民政協網北京3月8日訊(記者 孫萌萌)“道葵,我覺得你剛才的觀點不能說服我。”
3月8日的無黨派界別討論現場,李稻葵委員剛剛表達了他的房地產稅征收方法觀點,張抗抗委員就迫不及待地發言。由此開始,圍繞著房地產稅該不該征,怎么征,竟掀開一場“三英‘斗’道葵”的大討論。
在發言中,李稻葵表達了他對房地產稅的一貫觀點。他說,房地產稅實際上是一種政府與房屋業主之間的“超級服務費”,業主通過繳納房地產稅,獲得本地區物業、交通、醫療等公共設施的發展,通過它,業主與政府可以形成良性互動的公共管理機制。但這個觀點,并沒能說服張抗抗委員。
“我想請你告訴我,我們房地產稅征收的法律依據在哪里?”張抗抗問,“你在買房子的時候已經交了不少稅,而且物業管理是物業公司的事情,它也不應該納入稅收的范圍。我不是經濟學家,我不能像你一樣說出那么多理由,我的個人感受是,稅收總是能夠找到理由的。我記得張國俊委員前兩年有一個關于房地產稅的非常好的提案,道葵是有威望的經濟學家,本來這個領域你的話應該是比我要深刻,但是你的理由不能說服我,我只好請求別的委員的支持。”
聽到張抗抗的“點名”,會計師出身的張國俊馬上打開了話筒:“房產稅征收不止要考慮稅源,稅收本身是個經濟問題也是個政治問題,所以要綜合考慮。不能今年稅少了,或要調節房價了,就貿然征收房產稅。征收房產稅必須得有基礎,現在我們的房屋房產產權不清,貿然做這個事是不嚴肅的,而且,征收房產稅必須得有法律基礎,盡管人大授予國務院這個立法權,國務院又把這個立法權下放給財政部,但這種授權的法律依據歷史太久遠了,還是根據上世紀80年代的授權法規,早已不適用。”
張國俊委員這個“外援”詳解了自己反對的理由之后,張抗抗又重新打開了話筒。這回,她的發言就顯得更加有情懷了,“過去幾年,國家依靠土地財政把房價推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高度,現在因為群眾不滿聲音很大,為了管控房價又準備征收房地產稅,我覺得這完全是‘逆襲’的。”
兩位委員發言結束后,李稻葵終于有機會回應:“我完全同意房地產稅立法必須依法來操作,這個我跟大家沒有異議。”聽到這,在場的委員都笑了。“我的意思是,房地產稅必須是地方的稅收收入,而且這個錢必須對納稅人有個交代,這樣才能形成良性機制。至于70年使用權的問題,我認為是大家把它夸大了,70年到期了,我認為還是可續的嘛。”
“不一定啊,現在深圳就有一個案例,土地使用權到期政府就要收回了啊。”一位委員突然插嘴。他的話馬上又讓現場陷入爭論。
這時,建筑師出身的陳昌生打開了話筒:“房產稅的問題咱們之前也有討論過,當時有些委員包括我,就提出要慎行。為什么呢?我們已經買了的房子,土地是國家的,我們實際上只擁有建筑物。大家都知道,建筑物實際上是一直在折舊的,我們看起來房子增值了,但增值的其實是不屬于我們的土地。等你的房子到了使用年限,土地增值跟你有什么關系呢?我們與西方國家不同,中國發展的‘第一桶金’實際就是來自土地財政。中國經濟有現在的發展前景,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房地產。”
“所以我的意思是,我們應該把實際的立法權交給地方,由地方財政來決定征不征、征多少。”李稻葵趕緊接話,“我不反對征收要慎重,實際上,我的意思也是要慎重。但是,這個‘慎重’應該因地制宜,我們國家各地區的發展水平還是很不平均的,如果由全國人大統一制定房地產稅的征收標準,那是不行的。全國人大可以制定總的規則,然后這個權利應該下放到地方人大,由地方人大來制定相關細則。那么制定過程里,就可以根據自己地區的發展情況選擇一套房不征、短期少征,甚至零征。”
聽到這兒,大家雖不完全滿意,但也“勉強”接受了李稻葵的說法,一場熱鬧的討論,才告結束。
編輯:薛鑫
關鍵詞:房地產稅征收方法 房地產稅 “超級服務費” 土地使用權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