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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膠囊存在隱患,法律真空如何填補?
加工胎盤膠囊,法律存在真空
衛生部門有關產婦分娩后胎盤處理的批復明確指出:“產婦分娩后胎盤應歸產婦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產婦放棄或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處置。
胎盤如何流入民間?記者在哈爾濱進行了走訪。有院方表示,直接把胎盤交給產婦家屬自行處理。有產婦則表示,當時只顧高興,也沒顧上問醫院要胎盤。
而胎盤加工者告訴記者,他們的胎盤都是從正規醫院“收”的,“醫院會以‘胎盤有問題,要留在醫院’為由,留下胎盤。”
胎盤加工者坦言,他也想辦個執照,合法經營,可是工商稅務都不給辦。不過他已經干這行好幾年了,“也沒有人查”。
記者調查發現,僅哈爾濱一知名婦產醫院附近,就有二十幾家胎盤加工作坊。他們普遍缺乏消毒設施,衛生條件較差,膠囊多為三無產品。
記者致電哈爾濱市食藥監局投訴科,但執法人員表示:“也沒有法律法規不允許加工,他們處在一個真空階段。”
該市食藥監局投訴科張科長表示,以前也接到過類似的投訴,由于無法定性,給執法帶來一些困難。
(新華社記者 張 玥 齊泓鑫)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胎盤膠囊 孕婦 膠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