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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孕婦”事件輿論反轉 中國醫師協會首次投訴記者
關于“體制改革”
北青報:北青報記者在采訪“走廊醫生”事件中發現,無論事實如何,“走廊醫生”蘭越峰還是被很多網民追捧,對她的處理也被認作是貪腐者“報復”的加劇。這怎么解釋?
鄧利強:毋庸諱言,“過度醫療”確實有一定的普遍性。民眾覺得蘭越峰的說法符合自己的日常體驗,所以傾向于相信她是“醫界良心”。
個人認為,醫患關系之所以發展到今天的緊張局面,與政府對醫療的投入不足、醫療衛生立法的搖擺、媒體以保護患者為初衷導致的醫患關系撕裂等諸多因素都有關系,而首當其沖的,就是政府對醫療投入的不足。
從表面看,我國醫療占GDP的比重與世衛組織最低4%的規定相差不多,但我們醫療支出的來源、分配比例出現了問題。老百姓看病貴,即使有醫保,也要求個人有較大部分的支出,作為個人額外支出,顯然會增加老百姓的經濟壓力。
政府投入不足還表現在,經過三次醫療改革后,醫院、醫生養活自己的方式,主要不是來源于政府支出,而是來源于醫療行為的收入。而醫療行為的收入,主要不是靠醫生的知識和技能獲得的收入,而是來自于賣藥和使用醫療器械。
北青報:尖銳的醫患對立似乎是越來越突出。
鄧利強:這和我們立法過程中的前后搖擺、朝令夕改有關。
我國對患者的權利保護經過了痛苦的過程。1987年《醫療事故處理辦法》雖然是國務院頒布的,但行業保護的色彩很濃;醫患間在醫療糾紛發生后,尖銳矛盾開始出現。媒體也及時地捕捉到了社會熱點,引起全社會對此問題的關注。1998至2000年,每周都會有大篇幅關于醫療糾紛的報道,立足點都是負面的,醫患關系甚至成了大眾對社會問題不滿的發泄點。在此情形下,最高法在2001年底出臺了以保護患者為初衷,但法律邏輯存在問題的“舉證責任倒置”。而2009年12月頒布的《侵權責任法》,又取消了“舉證責任倒置”,使醫療衛生立法滯后于社會期待,很多媒體又將其解讀為立法上的一次“倒退”。
北青報:在當前復雜的情況下,媒體該如何更好地進行醫患報道?
鄧利強:醫療是比較專業的行為,報道需要專業的判斷能力,報道者可以求助專業人士,可以綜合列出各方意見,唯獨不能選擇性臆斷。
報道者更應該關注的是醫療體制應該怎么改革。只有進一步深化醫改,才能在根本上消除醫患相互惡意揣測的土壤。
醫學界尊重媒體的監督權,但在當前醫患關系緊張的特殊環境下,希望媒體的報道將醫患關系帶回到冷靜、理性的軌道。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中國醫師協會 湘潭孕婦 羊水栓塞 鄧利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