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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敏俐:百年中國文學史的思考
閱讀提示:
■以“西”代“東”是將中國文學研究西方化,在西方文學觀念的影響下研究中國文學,缺少對中國文學民族特點的把握。
■現在流行的以詩歌、小說、散文、戲曲為描述主體的中國文學史體系,也帶有明顯的近代西方文化色彩。
■“詩言志”這個古老的命題,卻直接影響了中國古代詩歌的創作。而且,只有通過對“言志說”的深刻理解,認識它與中國古代詩人和詩歌創作的關系,我們才能真正發掘中國詩歌的民族特色。
■中國文學有自己獨特的發展道路,中國古代不曾產生如古希臘一樣偉大的荷馬史詩,但是在同時期卻產生了如《春秋》、《左傳》、《國語》等一大批記載歷史的偉大的散文著作。
當下人類已經步入了全球化時代,人們的生活方式與觀念意識也隨之發生重要變化,統一化與多元化的互動互補,正在成為世界文化發展的新的潮流。這意味著各個國家與民族都要重新思考自己的傳統文化與全球化之間的關系,也是我們今天反思中國文學史觀的態度和起點。
自19世紀末開始的中國文學史研究,與中華民族走上全球化的歷程是一致的。在此之前的中國古代文學研究,基本上還是一個依附于經學的封閉的研究體系。那個時期的中國文學研究者,沒有世界眼光,沒有現代化的意識,更不知道全球化是何物。他們沉浸在中國文化的傳統里,以“文”、“賦”、“詩”、“詞”為對象,以“原道”、“征圣”、“宗經”為旨歸,以“復古”或“通變”為動力,進行著“一代有一代之文學”的創造和研究,建構了一系列具有中國古典特色的理論范疇,如“文道”、“雅俗”、“情志”、“比興”、“風骨”、“意象”、“神韻”、“聲律”、“形神”、“陰陽”等等,自成體系。在這個體系當中,甚至不存在與今天人們所講的完全一致的“文學”概念。直至辛亥革命前,章太炎撰《國故論衡》,首先為“文學”正名,他還這樣講:“文學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謂之文;論其法式,謂之文學。”可見,在章太炎看來,“文學”應該是一個詞組,包括“文”與“學”兩個部分,“文”指經史子集等所有寫在竹帛上的文獻,“學”則是指那些得以為文的“法式”,“文學”合在一起,指的是對所有文獻的學習與研究。事實上,我們今天所講的“文學”這一概念,或者說作為一個人文學科,到上個世紀“五四”前后才正式形成,本身就是深受外來文化影響的結果。“中國文學史”的撰寫,甚至首先是由外國人開始的。
20世紀是具有現代意義的中國文學學科建立的時代,其開創意義巨大。它將文學從歷史、哲學、政治、宗教等學科中分離出來,規定了這一學科的本質。它建立了一套屬于本學科的學術范疇,如作家、作品、創作、人物、情節、情感、風格等等,使之成為一個完整的學科體系。它將文學從古代廣義的“文”中剝離出來,劃定了以“詩歌”、“散文”、“小說”、“戲曲”為主體的學科研究對象,并對其進行了藝術的分析和歷史的敘述。它承擔了歷史賦予它的使命,將幾千年的中國文學研究納入中華民族現代化的過程之中,發揮了它在當代民族文化構建中的作用,為21世紀的研究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相對于漫長的中國古代的文學創作和研究的歷史,20世紀的中國文學研究僅僅是個開始,在我們對人類文明全球化的問題已經有了一個新認識的今天,回顧一個世紀以來的中國文學史研究,同樣發現其重要不足。其中有兩點,特別值得我們反省。
“古今”錯位
“古今”錯位即將古代文學現代化,用現代的文學概念來規范中國古代文學,未能反映出中國文學發展的全貌。我們知道,在先秦時期,“文學”指的是“文章博學”,在漢代又特指那些熟悉中國古代文章經典的人,在漫長的古代并沒有形成一個與現代完全對等的“文學”概念。與之大致相應的詞語是“文”和“文章”,但是它比現代人的“文學”概念范圍要寬泛得多,不僅包含現代學科意義上的狹義的文學文體,如詩歌、戲曲、小說等,還包含史傳、諸子、策論、章表、書記、碑銘等其他相當多的在今天看來不屬于文學范圍的文體。但是,在這些文章當中,又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具有明顯的文學特質,如《左傳》、《史記》等歷史著作,《莊子》、《孟子》等諸子之文。它們所記述的內容是歷史和哲學的,但是其表現形式卻有明顯的“文學”性。即便是那些策論、章表、書記、碑銘等等,也往往有華麗的辭藻與濃郁的抒情色彩。至于中國古代的“小說”一體,脫胎于早期的歷史著作與諸子文章,自始至終沒有斷絕它們之間的聯系。這說明,中國古代的“文”與“文章”,與當代人所說的“文學”并不是對等的,而是錯位的。因此,如何從浩如煙海的中國古代的“文”與“文章”當中抽出一部“文學史”,本身就存在著相當大的難度,要撰寫一部具有現代意義的“中國文學史”,不僅需要從中國古代這種廣義的“文”當中剝離出具有現代意義的“文學”,而且還要對“文學”概念做出新的解釋,只有如此,才能證明這種剝離具有“合法性”。
我們看到,在上個世紀初的30年內,大多數的文學史著作的卷首,幾乎都有關于“什么是文學”的討論。通過討論,確立了新的文學觀,也劃定了中國文學史的敘述范圍,構成了當代中國文學史的基本格局。這是20世紀學人們在文學史研究中做出的重要貢獻,自有其充分的合理性。但是現在回過頭來再看,用這種剝離法所建構的中國文學史的方式,顯然有些過于簡單和粗暴。這樣的“文學史”完全是按照當代人的觀念建構起來的,與中國古代文學發展的實際狀況相距甚遠。它沒有描述出從古代的“文”與“文章”到現代的“文學”演化的動態的發展過程,也沒有展示出中國古代文學與現代的不同。如《詩經》這部作品,當代文學史習慣地將其稱為“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并將這一稱謂的獲得視之為“五四”以來建立現代文學觀念的典范,認為這是“恢復了《詩經》文學的本來面貌”。但我們今天要問的是,當我們把《詩經》僅僅看做是一部與《新詩選》一樣普通的詩集,無視它在周代社會里所承擔的宗教、祭祀、禮儀、教化、記載歷史等多種功能,是恢復了它的本來面目嗎?顯然不是,這只能說是對《詩經》本來面目的遮蔽,是典型的以今例古,是對中國古代“文學”的誤解。更嚴重的問題是對賦的處理。賦是中國古代蔚為大觀的重要文體,具有鮮明的文學特征,自漢至清傳承不絕,其地位有時甚至高于詩歌。但是,由于賦這種文體介于詩與散文之間,很難納入當代四分法的文學文體范疇,所以除了漢賦之外,魏晉以后各時代的賦,在當代絕大多數的文學史中基本上都沒有介紹和描述。而缺少了對于賦體文學的介紹和描述,一部中國文學史還算完整嗎?對于這種現象,我們今天需要認真地思考了。
編輯:羅韋
關鍵詞:中國 中國文學 文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