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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問題不只是“系統過多”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目前全國有各級公積金管理機構606個,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共開發出幾百套公積金管理系統,每個系統花費數百萬元到上千萬元,每年還有幾十萬元的升級維護費,浪費驚人。各系統沒有統一標準,致信息難共享,每月月底,想全國匯總一個數據都很難。
公積金管理者數量眾多,甚至一些國企內部也自設公積金管理中心,其實只是公積金問題的一個表象。管理機構數量龐大并不直接等同于“問題多”,如果數量龐大的管理機構都有著規范、系統的管理,公積金管理問題同樣不會發生。這就好比兩個大小不同的國家,小國家的省、區數量少,就一定“問題少”嗎?伊拉克面積并不大,也沒有幾個省,但“國內問題”比美國、俄羅斯等大國多得多。至于開發管理系統的“浪費”問題,管理機構多,自主開發系統必然就多,但并不代表“浪費”。由國家相關部門進行統一“招標”“統一開發軟件”,就不浪費了?事實上,國家“統一開發”“全國統一標準”的各類采購,浪費問題也并不鮮見。所以,將時下公積金的諸多問題全部推給“機構不整合”“開發系統過多”,顯然無法讓人信服。
多年來,公眾提取公積金程序復雜、繁瑣;住房公積金被公積金管理者“握在手里”,甚至產生挪用、貪污等腐敗問題,這不是“機構多”“開發系統多”的原因,而是公積金的管理出了問題,是公積金管理者的服務理念不到位。
我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實行已有20多年,制度設計的初衷是解決多數人的住房困難。遺憾的是,在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住房保障上,相對保障更多的卻是“富人群體”,越是能買得起房的人使用率越高,而越是買不起房的窮困者反而享受不了。本來是為中低收入階層“雪中送炭”的住房公積金,現在卻更容易為高收入者“錦上添花”。
我認為,住房公積金的問題之所以日益突出,一是因為龐大的公積金沉淀資金太多;二是監管尚欠嚴密。導致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非法挪用公積金之類的案例,在全國各地屢有發生。所以,有關方面應該系統研究和解決帶有整體性特征的“公積金管理問題”,而不是頭疼醫頭,更不是盲目聽信個別地方公積金管理者推諉責任式的“錯打板子”。
編輯:羅韋
關鍵詞:公積金 住房 管理機構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