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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668套小產權房轉正黑幕曝光 多名公務員被舉報
虛構房屋銷售量欺詐招拍掛
2011年9月27日,李滄區政府采用了由雍倫佳苑公司出具的關于15棟住宅樓中,已賣掉568套的材料。“其實只賣掉了100多套房。”李秀針稱。
李滄區政府確認了該銷售數額。2011年9月27日,區政府致函青島市國土局,稱“678套住宅中,截至2004年9月15日,對外銷售住宅45套,解決瑞豐德公司等職工住房245套,以房抵工、抵料住宅260套,抵債138套,未銷售住宅110套。”
李秀針分析稱,雍倫公司出具已經賣掉568套的虛假材料,一是屏蔽了其他開發商前來競標,因為僅剩的100套住房已幾無利潤可言。二是以已內定項目原承建人為由,影響到了其他開發商競標,“萬科當時也買了標書,結果被生態辦一負責人給勸退了,說該項目領導已內定,不要蹚這趟渾水,萬科最后退標了。”
政府多名工作人員涉嫌受賄
作為股東的李秀針接到了郝國瑞開具的“賄賂清單”。該清單顯示,郝國瑞通過香港和華設計公司一王姓負責人,在2009年12月1日,向李滄規劃分局工作人員公關費6萬元;向李滄區相關政府部門公關用費69萬元。“李滄區規劃局曾兩次斃掉該小產權房的規劃,郝家兩次送現金被拒,最后,郝安峰稱他自己去談條件,一負責人才提出給一親戚要一套房,半價就行。郝安峰稱,該領導人所稱的親戚,便是其情婦。”
李秀針稱,她曾以現金形式分5筆打給郝國瑞140多萬元,“他跟我說是送禮了,否則,我打給他的錢,干什么用了?”
據透露,截至2009年12月,雍倫佳苑公司向相關部門負責人行賄120余萬元,承諾贈送房產近10套。
今年5月19日,作為北京博倫雅苑公司原股東,以及青島杰盛公司股東,李秀針向中紀委山東巡視組實名舉報了李滄生態園建設辦公室副主任單世勇、趙利貴以虛假數據起草政府文件、瀆職、受賄等違法違紀問題。至目前為止,該舉報尚未有回音。
□政府回應
6月11日下午,李滄區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單偉、李滄生態辦副主任趙利貴及一孫姓負責人等接受了記者的采訪,并對相關問題一一回應。
1涉案房一開始是違法建筑
“小產權房的合法化,這個概念不是很準。”單偉稱,為15棟住宅樓補辦手續,是10年前青島市政府確定的。
孫姓負責人稱,這些住宅樓一開始就是違法建筑,它是村委會同意,在集體土地上蓋的房子,沒有任何手續,所以不能叫小產權房。青島市政府有會議精神,對符合質量要求、也符合規劃的違法建筑,盡可能走招拍掛
程序,完善手續,“這是對違法建筑的一個處置方式。現在曝出這么多問題,是因為北京的雍倫佳苑公司、青島的杰盛公司兩個股東間出現了股權糾紛,打官司,才導致這個項目10年了才完善了手續。”
趙利貴稱,李滄區政府對該項目的處置其實只有執行權,依據的是青島市政府(2009年)第104號文件《關于李滄東部違法建筑處置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該紀要稱,要完善包括該項目在內的4宗土地違法建筑的用地、規劃、征地等手續。
“政府沒收了這個項目,沒收后可以全部推倒的,但考慮到實際狀況,推倒會給國家、社會造成很大浪費,所以不符合質量要求的都推倒了。這個項目沒有推倒過,是一直在完善手續。”
2個人受賄不影響認定鑒定報告
關于鑒定中心主任鐘超英受賄被查,為什么招拍掛還采用該中心出具的質量鑒定報告一事,趙利貴稱,其不清楚鐘超英被查的情況,“即使鐘超英受賄,也是他個人的事。質量鑒定報告是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中心有資質,也沒人對該鑒定結論提質疑,所以政府認為該鑒定報告是合法有效的。”
“現在沒人說鑒定報告是假的,只是說那個人受賄了。”趙利貴稱。
3根據售房明細認定568套房被賣
關于由博倫佳苑公司所提交的已賣掉568套房是否真實、政府是否核查其售房合同等問題,趙利貴稱,當時是瑞豐德公司向政府提交了一個售房明細,“房子是人家自己賣的,我們看到了售房明細,故認定它已賣掉了568套,也就采用了這個數據。”
至于售樓處一工作人員介紹,適園雅居小區自今年4月7日開盤以來,第一批房源已賣出99套,第二批房源剛剛開始認籌,將于7月7日開盤銷售等情況,趙利貴稱,“也許售樓處不清楚房子是不是已被賣掉了,具體賣掉了多少,這可以請登記機關查一下。”
4公章是否作廢和政府沒關系
針對博倫佳苑公司已作廢公章被杰盛公司用以介入該項目問題,趙利貴回應稱,2003年,政府在沒收該項目時,確定的建設單位是瑞豐德公司。杰盛公司是通過招標中標的。關于博倫佳苑公司,政府和其并沒有任何往來。
關于博倫佳苑公司公章在作廢后被用于杰盛公司提交的《具結書》問題,該負責人稱,政府沒有見到該《具結書》。博倫佳苑公章用于其他相關文件的,那文件也只是區政府與各部門之間的內部交流。所以,其公章是否作廢,與政府沒關系,也沒有產生任何法律上的文件。
趙利貴還稱,2012年5月14日,網上便有帖子稱從開發商處得到消息,郝國瑞父子答應,由政府一負責人給項目供應建筑材料,送給其一套房子,“我已就該證據進行公證,準備隨時提起訴訟,我可以負責任地說,我沒有要他的房子,沒有買他的房子,也沒讓親戚朋友買他們的房子。”
趙利貴稱,這個項目讓上流村村委負責人都因擅自占用集體用地被判刑,鐘超英也被查出受賄,還引發了博倫佳苑公司、杰盛公司及其股東間的多個訴訟,“該抓的抓了,該判的判了。其他的你問我我也不清楚。”
□公司回復
“如有行賄證據請去檢舉”
6月15日,杰盛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曉明的丈夫郝國瑞回復稱,關于568套銷售房產,是在政府處置過程中,由原開發單位按政府要求,將銷售數據進行了整理統計,經審核后,納入了拍賣公示文件。杰盛公司參與了該項目的公開拍賣,并依法競得了該項目。
他表示,如有證據證明杰盛公司行賄,那么請帶著舉報材料和相關證據,按照正規程序到公安、檢察機關依法進行檢舉。
若公司提供虛假材料招拍掛結果應是無效
■專家分析
法學專家、司法部研究室原主任王公義稱,目前,建在農村集體經濟土地上、向社會出售的房屋,均認為是小產權房。
關于該項目質量報告是否受負責人受賄影響的問題,王公義稱,若受賄人與該次鑒定有關系,應該重新做。若受賄人與該案無關,就不用重新做。
王公義指出,政府將該項目沒收并采用招拍掛程序,連地帶房一起賣,這無可厚非,但如果競標公司向政府提供虛假資料,那就是欺詐行為。他說,政府需對企業提供的參加招拍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你沒有審查,企業說是已經賣了568套,給你一個明細,你就認為它賣了568套,政府應該為此承擔責任,這樣的招拍掛是無效的。”
編輯:羅韋
關鍵詞:項目 小產權 青島 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