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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醫院“強賣”待產包 自備待產包拒入產房
誰來監管待產包?
衛生部門稱無明確規定禁止自帶待產包,藥監部門不清楚待產包屬性;待產包監管成為“空白地帶”
有的醫院允許產婦自備待產包進產房,多數醫院則不然,待產包究竟有無統一標準?在咨詢多個相關部門,記者未能得到答案。
“從法律法規來說,沒有明確規定產婦不能自帶待產包進產房。”北京市衛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每家醫院服務方式、服務理念、對業務把握都不一樣等,部分醫院可以規定不允許自帶待產包進產房。12320衛生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同時證實,衛生局的許可范圍里,并沒有待產包一項。
衛生局負責人進一步說明,醫院賣什么醫療用品,必須依法申請,不過醫院小賣部或醫院三產是可以銷售待產包的,“它們具有獨立法人,產品出現問題,它們負全責”。
對于醫院和商品部強制銷售待產包涉嫌壟斷問題,該負責人稱,如果銷售待產包的不是醫院,而是醫院小賣部,屬于市場經營行為,由工商和物價等部門負責,消費者有異議可向主管部門反映,或通過訴訟解決。
各醫院所售待產包價格不一,北京市物價局價格處工作人員回復,目前關于醫院的待產包還沒有明確價格規定。如對醫院待產包價格有異議,可致電12345政府熱線投訴。
就找不到待產包生產廠家的情況,北京市工商部門一名人員表示,會查處在產品上標示虛假地址的廠家。他同時介紹,稱按照經營項目,以銷售為主體的商貿公司,不具備生產資質,若生產屬于違規。
大興區食品藥品監督局藥械監管科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雙利華茂在該區的工廠生產的待產包是否屬于醫療器械,將了解具體情況后回復。但截至昨晚截稿時,記者未得到回復。
編輯:于瑋琳
關鍵詞:醫院 待產包 產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