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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農機局長集體“淪陷”,惠農補貼怎成權力“紅利”?
新余市檢察機關查實,2011年9月以來,江西省愛荷華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偽裝他人的產品成愛荷華公司生產銷售的產品,然后填寫虛假的用戶材料向國家申報補貼,并非法獲得農機補貼174萬余元。作為“內應”,新余市渝水區農機局農機技術推廣站負責人胡某某則在收受16萬元“好處費”后,為這家公司大開“綠燈”。
辦案人員還發現,有的地方的不法商人甚至伙同當地農機局干部,通過各種手段獲得當地農民信息,以此申請購買收割機,隨后以購機發票騙取國家補貼,并以稍低于原價的價格轉賣牟利。
“惠農補貼補進了腐敗分子和不法商人的腰包,說明相關職能部門在審核、監管等環節的松懈,制度的完善已刻不容緩。”江西省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尹小健認為。
堵塞流失“黑洞” 提高惠農資金使用效益
“權力過分集中,‘我的地盤我做主’是誘發犯罪的首要原因。”肖巍鵬認為,隨著國家各種支農惠農資金投入的增加,資金管理人員的權限也得到擴大,項目申請、審查、簽訂補貼協議、協調供貨、上報補貼等多個環節,往往都是由少數幾個甚至一人完成,而系統內監督又通常以報表或自查的形式進行,有名無實。
在農機領域系列腐敗案中,“一把手”的權力甚至到了幾乎失控的地步。王紹萍受賄案中,其對權力的干預肆無忌憚,行賄農機商的產品,大到手扶拖拉機、挖坑機,小到太陽能殺蟲燈,紛紛違規享受國家補貼,造成國家農機補貼資金流失的巨大“黑洞”。
一些辦案人員認為,把關不嚴、監督不力、權力過于集中是此類腐敗案的共同特點,反映出補貼操作過程缺乏透明公開。
尹小健認為,應針對惠農政策性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等環節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時采取措施,建立科學的防范機制和追懲機制,確保補貼資金安全足額落實到農民手中。
撫州市檢察院公訴處處長周廣平認為,要科學配置權力,建立由財政部門、檢察機關、社會力量共同發揮作用的立體監督體系,將權力運行的每一個部位、每一個環節都暴露在陽光下。
編輯:付鵬
關鍵詞:農機 補貼 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