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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思考
二、做好“三項對接”
———政協與黨委的對接。首先,必須始終堅持黨對政協的領導,堅決維護黨的權威,這是人民政協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前提,也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的根本保證。其次,堅持重大事項向黨委報告。第三,積極向黨委提出推進政協工作的建議。第四,政協辦文辦事與黨委辦文辦事的協調。這四個方面亦包含了對接的方式、內容以及如何對接的問題,即請示、匯報、建議和協調。具體講,黨委重大決策出臺前征求政協的意見,政協主要領導列席同級黨委會議,政協召開重大會議,組織重大活動邀請黨委領導參加等,這種對接貴在四個字,即重視主動。黨委重視,政協主動。
———政協與政府的對接。相對于黨委來講,政協與政府的對接更具有事務性的特點。比如說,參加政協會議的委員列席人大會議聽取政府工作報告,委員提案大多要交政府及其部門辦理,政協調研視察的項目也是政府工作的重點,政協委員應邀擔任政府職能部門的行風監督員、執法巡視員等等,這些都是很好的對接點。而在這些對接中一個共同點就是:相互協商、相互協調、相互溝通、相互配合。這種對接也貴在四個字,即支持助力。政府支持,政協助力。
———政協專委會與政府職能部門的對接。政協內部設有專門工作委員會,這種設置大體與政府的職能部門的設置相近,這就使得政協與政府職能部門的對接有了觸點。政協專委會與政府職能部門的對接有兩個方面。一是政府職能部門借重的問題。政府職能部門要借重政協人才密集、智力聚集的特點,把所要開展的工作或課題,交與政協專門委員會,政協專門委員會組織委員進行論證,提出意見建議;二是政協專門委員會呼吁問題。對政府職能部門好的做法,前瞻性的事項,政協專門委員會要認真組織委員通過提案、調研、社情民意信息等積極呼吁,認真反映。其組織形式是多樣的,比如聽證會、論證會、咨詢會乃至書面函等等。在這種對接活動中要堅決克服兩種傾向:一是政府職能部門邀請政協只是走形式;二是政協不建言或是不參與。對政協來說,凡是政府職能部門征詢政協的事項都應認真對待,積極參與,所提意見要實事求是;要結合政府職能部門的議題,安排相對專業的委員參加,大膽建言。這種對接貴在“坦誠”兩個字,即政府職能部門坦誠聽取委員的意見建議,政協能坦誠地提出意見建議。
三、建立“四種機制”
人民政協積極探索和大力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應在規范程序,建立機制,完善制度上下工夫,建立具體可行、銜接配套、可操作的運行機制,特別是在協商議題的提出、平臺的搭建、意見建議的處理和落實情況的反饋等四個方面建立相互銜接、配套完整的機制,才能全面推進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建設。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協商 政協 政府 人民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