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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法治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領推動作用
——訪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
提高立法質量,推進依法治國,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問:現在到2020年全面完成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任務還有7年時間,法律的立改廢工作千頭萬緒。如何才能做到蹄疾步穩?是否有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答:切實貫徹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需要在推出改革舉措的同時謀劃好法律的立改廢工作,區分輕重緩急,加強組織協調,有計劃、有步驟地展開。
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制定任期內的立法規劃和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在70多件立法項目中,有50多件已經列入了立法規劃或今年的立法工作計劃。承擔起草任務的單位要按照任務、時間、組織、責任四落實的要求,抓緊相關立法工作。20來件未列入規劃或計劃的多數是修改法律的項目,建議有關方面根據改革進程加緊研究起草工作,及時提出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建議。
問:如何理解法律和配套法規的關系?
答:這個問題很重要。前面提到,當前,配套法規不健全依然是繼續完善法律體系和保證法律有效實施的一個突出問題。落實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方面的任務,需要統籌研究各個層級的法律規范。涉及法律的,我們將按照科學立法的要求,努力使法律規定更細化,做到能明確則明確、能具體則具體,增強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各有關方面要進一步提高對配套法規作用的認識,繼續加強配套法規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努力做到配套法規與法律同步起草、同步出臺、同步實施,確保改革提出的立法任務落實到位。
問:從立法機關工作的角度,您對下一步工作有那些建議?
答:全面深化改革涉及方方面面。各項改革任務的牽頭單位、參加單位在研究確定有關工作安排和重要改革實施方案時,需要同步考慮涉及的立法工作,同步推進相關立法項目。當前,需要各方面、各部門抓緊研究論證各項改革任務迫切需要制定或者修改的法律及配套法規,及時提出立法建議,加快起草進度,抓緊出臺。
立法工作部門要認真履行立法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服務職能,跟蹤督促立法起草工作,根據改革進程及時提出調整立法工作安排的建議,重點推動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立法條件比較成熟的立法項目盡快出臺。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對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的要求,加強調查研究,創新工作機制和方法,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
編輯:顧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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