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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新修改后的公司法即將實施。此前,國務院《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也已經下發——
創業門檻降低前路仍長
又一個春天,來了。
3月1日,新修改的公司法即將實施,“門檻進一步降低”成為媒體爭先報道的亮點之一。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劉俊海舉了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門檻降低的程度。
他說,2005年之前,實行舊公司法之時,如果公司注冊資本認繳額為100萬元,股東就必須實繳100萬元;2005年新公司法實施后,股東則可以選擇先實繳20萬元,剩余的80萬元在兩年內繳清就可以了。現在,新公司法再次修改之后,將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認繳制,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何時繳清就不受兩年的時間限制了。
不過,記者在采訪時注意到,創業門檻降低,創業者更容易進入市場了,但這并不意味著創業者的法律責任減輕了。
比如,國家行政管理總局相關負責人就強調指出,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并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沒有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
■■降低門檻
如果經常翻閱各地的都市報,你會發現,“代辦工商注冊登記”絕對是出現頻次最高的廣告之一。
市場來自于創業者旺盛的需求。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代辦公司最起碼在時間成本和財務成本上,能為客戶提供實實在在的幫助。
以注冊一個提供家庭裝飾服務的公司為例。
客戶如果自己辦理,從公司名稱預核準到驗資,直到拿到執照和其他稅務手續,一般需要經過30天到45天左右,有些時間會更長。其間,客戶最少要往返工商、稅務、會計事務所等單位七八次。行政收費、驗資費用大約在2500元左右,注冊資本則至少需要10萬元,且要一次到位。
如果代辦公司協助辦理,客戶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簽署幾份文件,并提供5000元左右的費用,就可以先籌備公司開張所需的人、辦公用品和客戶開拓了。最多45天,就可以拿到全套法律手續。
兩者相較,找代辦公司的優勢顯而易見。
不過,其中的法律隱患也不小。比如與注冊資本相關的驗資環節,代辦公司提供服務之后,經常會把資金抽走,而這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
此次公司法修改,恰恰是針對解決這些隱患。
根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公司法的決定和國務院的《方案》,公司、公司股東(發起人)在注冊資本管理方面增加了一系列權利。
一是自主約定注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一元錢辦公司”。
二是自主約定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零首付”。
三是自主約定出資方式和貨幣出資比例,對于高科技、文化創意、現代服務業等創新型企業可以靈活出資,提高知識產權、實物、土地使用權等財產形式的出資比例,克服貨幣資金不足的困難。
四是自主約定公司股東(發起人)繳足出資的出資期限,不再限制兩年內出資到位,提高公司股東(發起人)資金使用效率。
編輯:羅韋
關鍵詞:出資 注冊資本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