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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五個機制 增強民主監督實效
五、 落實一項責任,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在我國政黨制度設計上,人民政協中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同中國共產黨互相監督,在我國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充分體現和發揮我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勢,也能充分促進中國共產黨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行政。因此,必須強化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外部效力,落實監督對象的責任,通過健全民主監督的考核獎懲機制,既規范約束監督主體的行為、義務,同時明確監督客體對以政協組織名義發送的監督意見的執行義務,對政協委員發表的合理監督意見接受、采用或說明義務,使民主監督中的合理意見落到實處。對該辦未辦的,政協可要求承辦單位說明情況;對該辦不辦或辦理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和影響的,政協可向黨委政府提出責任追究意見。黨委政府的綜合考評考核部門還應主動將政協民主監督意見的辦理落實情況,列為相關部門年終考評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領導重視、辦理及時、答復文書規范、辦理質量高且反饋及時,委員滿意度高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辦理不及時,辦理質量不高,委員不滿意的,則責成有關部門重新辦理。
(作者系福建省福州市政協主席)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民主監督 監督 政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