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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兒抄作業將其吊起來打 搶救無效死亡(圖)
警方:女孩父親已被刑拘
昨天下午,杭州警方正式通報了該起事件情況:
5月19日21時31分,杭州長慶派出所接110指令,報稱市區某醫院搶救室內剛收治一名被家長毆打致傷的小女孩。民警迅速出警趕至現場。
經了解,受傷女孩(11歲)系附近某小學在校學生,因傷勢較重,正在該院重癥監護室接受救治,尚未脫離生命危險。當晚,警方遂對其父張××進行控制。
據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張××,系在杭外來務工人員。19日20時30分左右,其因對女兒多次抄襲同學作業而生氣,張××于是毆打女兒,并將其雙手反綁跪地進行體罰,后發現女兒滿臉發紫,停止呼吸,即送浙大一院搶救,后轉至省兒保救治。20日14點30分,受傷女孩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律師:如何定罪
要看主觀是否故意
那么,女孩父親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對于其可能面臨何種刑事指控,記者采訪了浙江九重天律師事務所的方智律師。
“依據我國現行刑事法律的規定,結合目前的新聞報道來看,張某最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這個罪名相對輕。其次有可能的是另外一個罪名,故意殺人罪,這個罪名相對來說要重很多。當然在特定情況下,也會構成其他罪名比如故意傷害等。”方律師說,區別張某構成哪個罪名,主要看他的主觀有沒有故意。
方律師解釋,看張某的主觀上是否故意,在法律上主要看兩個方面,“從認識要素上來說,要看張某是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引起其女兒死亡的結果;從意志要素而言,張某有沒有希望或者放任女兒死亡結果發生的意愿。”
至于如何對張某的行為定性、如何判斷張某的認識及意志要素,方律師認為,還需從張某的供述、所做出的具體行為,并結合其女兒的驗尸報告等其他證據來綜合分析才能判斷。(今日早報 通訊員 鐘英 華煒 本報記者 錢祎 見習記者 霍翟羿 文/攝)
編輯:牟宗娜
關鍵詞:女孩 女兒 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