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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今受審當庭認罪 認可公訴人指控
“秦火火”涉嫌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受審
人民網北京4月11日電 (記者 李婧) 今天,“秦火火”涉嫌誹謗、尋釁滋事一案在北京市朝陽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秦志暉自稱被抓之前,從事網絡公關職業。
秦志暉在法庭上說,其在2013年8月被刑拘,2013年9月被逮捕。被告人和辯護人都不申請回避。秦志暉當庭表示自愿認罪,對起訴書指控的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秦志暉當庭表示認可。
秦志暉曾為網絡推手,網名“秦火火”。他承認制造并傳播的謠言有3000余條。其中,很多謠言都在一時之間成為了網絡熱點,比如,雷鋒生活奢侈;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原鐵道部向動車事故中意大利遇難者協議賠償3000萬歐元(折合人民幣接近兩億元)……
公訴機關指控,秦志暉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8月間,使用“淮上秦火火”、“炎黃秦火火”、“東土秦火火”等微博賬戶,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網絡上散布,引發大量網民轉發和負面評論。公訴機關認為,該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布,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應當以誹謗罪、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秦火火”的那些謠言:
●使用“中華秦火火”造謠稱,紅十字會強行募捐。
●使用“東土秦火火”造謠稱,羅援身為少將,其大哥在德國一著名公司任高管。
●使用“炎黃秦火火”造謠,暗指張海迪的妹妹更改姓名、國籍,通過某公司高管身份承接殘聯工程項目。
●使用“川中秦火火”造謠,稱楊瀾從股市騙錢詐捐。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指控 秦火火 受審 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