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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或可解決社會道德問題 政協委員吁關注空巢老人
原標題:法律或可解決社會道德問題 政協委員吁關注空巢老人
(記者施佳秀)此間舉行的浙江杭州市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政協委員茅莉民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提到了社會的養老問題,針對現今社會上子女對空巢老人關心不夠,外界對老人不信任等問題,她提出,社會應該多關心空巢老人,對于一些違反社會道德的現象,如果譴責無法解決問題,或許可以運用法律武器解決道德問題。
茅莉民表示,在中國已然進入一個老齡化的時代時,許多的“空巢老人”與“留守兒童”一樣,變成社會中的弱勢群體。
她向記者舉例,現在有一種騙局,騙子專門偽裝成子女打電話向空巢老人要錢,一個周期甚至可以騙到好幾千萬元,她認為,原因之一是平時外出務工子女對父母的關心太少,家長非常想念孩子,才會疏于防范被騙。
“老年人精神上缺乏歸屬感。”茅莉民告訴記者,隨著社會發展、居住方式改變,家庭規模在不斷縮小,親屬之間的關系變得疏遠淡化,另外,在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下,人口出生率下降,空巢老人日趨增多,丁克家庭增多,老年人或沒有子女可以依賴,或與子女分開居住。
據報道,中國空巢老年人口規模已突破1億大關。在今年的浙江省兩會中,許多代表委員就對養老事業產生熱議,據當時的代表委員介紹,到2015年,浙江省60歲以上老人將達到990多萬,占全省戶籍人口20%以上,平均年增長4.5%;80歲以上老人將達到150多萬,年均增長5.3%。
在此前的浙江省兩會中,社會資本養老、僑資養老等均被代表委員提到。茅莉民認為,這確實是很好的辦法,在她看來,社會養老絕對不是一個單純的經濟投入項目,而更多地應該關注“空巢老人”帶來的養老問題。
據報道,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新法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這也被解讀為“常回家看看寫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將屬違法。該法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社會對老人心懷戒備。”茅莉民提到了社會對老人的信任問題,如老人摔倒不扶等,在她看來,現在人與人之間信任度缺失,因為小部分人的問題否決了這個群體是“以小失大”。
茅莉民提出,社會上出現的道德問題,雖然沒有涉及到法律責任,但是這些問題卻是不容忽視的,當道德譴責不能解決問題時,或許只有通過追究法律責任才能解決了,“將社會的道德問題寫入法律法規是十分有必要的。”(完)
編輯:薛鑫
關鍵詞:空巢老人 浙江杭州 政協委員 法律武器 留守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