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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協委員:應投放一定數量的“約租車”
原標題:政協委員:上海應投放 一定數量“約租車”
上海市政協常委、上海市僑聯副主席屠海鳴遞交的2015年政協提案中指出,上海交通主管部門應在上海投放一定數量的“約租車”,以滿足市民隔天預約用車的需求。
目前對平臺的處罰過輕
2014年7月和8月,本土手機打車平臺“快的”和“滴滴”先后在上海推出了“一號專車”和“滴滴專車”,以高于出租車運價的計費價格為用戶提供專車服務。這種高端叫車服務是“互聯網創新”還是“變相黑車運營”,曾引發激烈爭論。
屠海鳴在調研中了解到,互聯網專車大多采用“二八分成”的利益分配模式。按照雙方約定,雙方是一周、半個月或者一個月結算一次費用,專車司機的收入十分可觀。甚至有出租車司機直言:“已經有部分的哥放棄了出租車,加入所謂打車軟件的‘專車’隊伍。”
屠海鳴認為,可以參照海外經驗,交通主管部門應該嚴格禁止專車運營平臺招募無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營運,否則將嚴厲處罰。目前,違反這一條款的處罰是“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顯然,這一處罰過輕”。屠海鳴建議,專車運營平臺如果招募無營運資質的私家車從事營運,只要被發現一次,就要面臨“平臺被封”的處罰,而不是一罰了事。
鼓勵正規“約租車”服務
在互聯網快速發展的新形勢下,汽車租賃行業也正在發生變革。運價高于出租車的互聯網專車受到市場青睞,是有其原因的。一方面是其填補了目前出租車運能的不足,另一方面它在車容車貌和服務方面要優于出租車。
“打擊私車接入專車平臺的同時,必須正視市場的需求。”屠海鳴說。上海出租車目前仍采用揚招模式,存在“高峰運能不足、低谷空駛率高”等問題,互聯網約車模式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途徑。他建議上海結束目前出租車公司各自為政的調度模式,建立“一網調度”統一的出租車電調平臺,通過電話、手機APP等方式接受用車訂單。
上海交通主管部門可以參考廣州等城市的經驗,在上海投放一定數量的“約租車”,以滿足市民隔天預約用車的需求。同時,對于有營運資質的租賃車從事互聯網專車業務的經營行為,要在法律上予以認定,并出臺相應的管理規范和運價指導。(記者 祝玲)
編輯:薛鑫
關鍵詞:上海 專車 投放 一定數量 約租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