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政協·協商>建議建議
吉林省政協委員建言助推財稅體制改革
本報訊 (記者 高峰 李鳳英)“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教育附加費、防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一家營業面積不足300平方米的中小企業,一年竟然要交上9種不同名目的稅費。在近日召開的吉林省政協“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咨政協商會上,佟巨慧委員用自己的真實經歷講述了一家中小企業面臨的沉重負擔。
圍繞房產稅、營業稅改增值稅、地方債、公車改革、資本市場、“三公”經費等問題,與會的24位吉林省政協委員及專家與省財政廳及省地稅局負責人進行了面對面的咨政協商。
對于引起廣泛爭議的房產稅問題,有關部門應該慎重對待。李忠玉委員建議,應該多從服務民眾的角度來考慮制定房地產相關政策,盡可能保護普通群眾的利益。
“在營改增的過程中,包括財稅體制改革的過程中,政府應注重頂層設計,合理設計稅收改革的行業,推出的時間和調整的稅率,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促進企業的發展。”劉曉峰委員建議,應多借鑒其它省市的先進經驗,注重保護創新型企業,在有關稅收政策上予以傾斜,通過稅收改革進行有利的調控,讓更多的實業企業、實體企業得到有效發展。
高峰委員就地方債的成因及如何化解地方債作了分析。他建議,深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改革改制,把好的存量資產進一步盤活,并且規?;?。
委員們普遍認為,企業稅費負擔沉重,當務之急應該加快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并根據吉林省的實際情況出臺具體實施措施,對中小企業承擔的稅費進行適當減免,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吉林省 財稅 體制改革 政協委員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