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撤銷張小仕政協撫州市第三屆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
(2014年6月13日政協撫州市第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政協撫州市第三屆委員會委員張小仕因涉嫌受賄罪,被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逮捕,并由撫州市公安局執行逮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二十九條規定,政協撫州市第三屆委員會第十四次常委會議決定,撤銷其政協撫州市第三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編輯:劉愛梅
關鍵詞:撫州市 委員 撤銷 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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