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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官員:氣象愛好者作天氣預報不會被"禁言"
5月1日起,《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辦法》規定,國家對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其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警報。對于此前熱議的“氣象愛好者在網上隨意發布個人預測的氣象信息,可能會遭遇重金罰款”一說,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副巡視員張鈦仁表示,對于個人基于興趣愛好所作的氣象預報信息,通過各類媒體的各種方式,在朋友圈、QQ群中進行討論、分享的行為不在《辦法》規范內。
本月起非法預報天氣最高罰5萬
《辦法》所指的氣象預報包括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按照《辦法》規定,非法發布氣象預報可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下罰款。傳播虛假氣象預報,或擅自更改氣象預報內容和結論,引起社會不良反應或造成一定影響的,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氣象局副局長于新文在對《辦法》的解讀中稱,氣象預報的統一發布是為防止因多渠道發布氣象預報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而定。于新文表示,新媒體的出現使氣象預報的傳播渠道和傳播方式發生了較大變化,公眾可以從各種傳播渠道接收氣象預報,但隨之而來的也出現了許多問題,如公眾普遍反映的預報來源不統一、缺乏權威性、預報準確率不高、針對性不強、預報更新不及時、存在過時預報、預警信號發送慢、覆蓋面不廣等問題,究其原因在于各類媒體和單位在傳播氣象預報的過程中,很多不是從專門氣象預報發布渠道(各級氣象臺)獲得的,而是互轉互發,加上不及時更新預報結果,就會以訛傳訛,誤導公眾,甚至造成不良影響。
手機客戶端發布天氣預報需要注明來源
不過,對于“氣象預報要由國家統一發布”這條規定卻引發了市民熱議。類似墨跡天氣這樣的天氣預報類APP是不是要被關了?在微博上“刮風下雨打雷收衣服”這樣的話都不能隨便說了?還有網友開玩笑,規定一出雨神蕭敬騰是不是都不能隨便開演唱會了?
對此,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副巡視員張鈦仁解釋,這是市民誤解了發布與傳播的概念。張鈦仁表示,為了不至于導致氣象信息多頭發布給民眾造成誤導和混亂,《辦法》強調對于氣象預報的發布,特別是災害性天氣的預警要由國家氣象部門統一發布。但傳播渠道可以多樣,各類商業天氣APP和微信的公眾號都屬于傳播渠道,他們獲取氣象臺站的預報后,經過包裝和加工向民眾傳播,這是允許和鼓勵的,不會關閉。這些傳播渠道需要加強的是準確性和及時性,注明氣象預報信息的發布臺站、時間,以便民眾辨別。
民間氣象愛好者不會被“禁言”
至于個人關于氣象信息的發布,張鈦仁表示,對于個人基于興趣愛好所作的氣象預報信息,通過各類媒體的各種方式,在朋友圈、QQ群中進行討論、分享的行為不在《辦法》規范內。
據了解,目前氣象信息的官方發布渠道包括中央氣象臺以及各地的省、地、縣氣象臺等,傳播渠道除了社會傳播,氣象部門也有一些傳播的媒體,包括中國氣象網、中國天氣網和中國氣象局官方微博、微信、新聞客戶端以及中國天氣通等。(記者 董鑫)
編輯:曾珂
關鍵詞:非法預報天氣 氣象愛好者作天氣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