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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電視劇審查員受賄獲刑:于正《山河戀》曾被指點
原為廣電總局副調研員 被判刑10年半 指點兩下送審劇便收幾萬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 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電視劇管理司審查管理處副調研員李寧,在負責電視劇審批工作期間,收受多家影視公司賄賂,利用職務便利幫多部電視劇通過審核,截至2013年初案發,共計受賄30萬元。
今天上午記者獲悉,李寧因犯受賄罪被西城法院一審判刑10年6個月。
今年8月11日,還有14天即年滿38歲的李寧怎么也沒有想到,未來的10年零6個月將要在監獄內度過。
案件揭秘 手握電視劇“生殺大權”
李寧出生于湖北隨州,研究生文化。國電總局電視劇司出具的其業務范圍及工作職責說明顯示:2003年7月至2011年5月,李寧先后在總局總編室電視劇處、電視劇管理司審查處工作。
其工作職責包括:根據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和崗位職責,接收應由總局審查的各類電視劇完成劇文字材料和樣片,安排專家組審看,審核專家審片意見,必要時抽查、復核劇目并提出意見,報經處、司領導同意后,將審查意見通知申報機構。
說明中還提到,電視劇如需修改,則改后再視具體情況安排復核,直至修改到位,報處、司領導及總局領導簽批。
2011年5月起,李寧轉到電視劇司規劃處工作,主要負責接收各省級衛視上報的下月黃金時段電視劇播出計劃,匯總形成每月全國衛視電視劇排播表。
另外,李寧還管接收各省級衛視送審的拍攝制作完成并取得發行許可證的劇目DVD樣片,并及時將樣片轉交審查處,由審查處負責送專家組審查,及時將結果通知各衛視。
負責審片后開始受賄
據起訴書顯示,李寧正是到電視劇管理司審查管理處任職并擔任審片工作后,于2006年開始陸續收受賄賂的。
2006年7月
向杭州金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朱某索賄4萬元
2008年
5月至8月
收受北京女兒紅影視公司工作人員高某賄賂6萬元
2012年初
任職電視劇管理司規劃管理處,收受浙江長城影視文化企業集團工作人員趙某賄賂5萬元
2012年底
至2013年初
任職電視劇管理司規劃管理處,收受東陽星瑞影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詹某、于正工作室工作人員楊某賄賂5萬元
2012年底至2013年初
任職電視劇管理司規劃管理處,收受東陽青雨影視公司工作人員張某等人賄賂10萬元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于正 山河戀 電視劇審查員 電視劇審查員受賄 電視劇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