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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批準設立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由廣東省管理
記者28日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中國教育部日前正式致函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批準設立香港中文大學(深圳),合作設立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辦學者為深圳大學和香港中文大學,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依法進行管理。
據悉,教育部于2012年9月批準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籌建。
本次教育部批準香港中文大學(深圳)設置的首批本科專業為:市場營銷、國際商務和經濟學,2014年開始招生。一期階段(2014-2017年)在校生規模為3300人,二期階段(2018-2021年)為6200人,三期階段(2022-2025年)為11000人。
教育部規定,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招收學生實施本科學歷教育的,應當納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符合相關招生錄取規定和要求,并參照《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其實施辦法的規定和合作辦學協議頒發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對于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教育,學校可依照以上條例、規定和協議,按照香港中文大學同類項目在香港地區招生標準自主招生錄取,并頒發香港中文大學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證書。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校長徐揚生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學校下一步將重點在全球師資力量引進、學科發展規劃、2014年招生工作等方面穩步推進,為推動中國高等教育綜合改革進程作出貢獻。(完)
編輯:顧彩玉
關鍵詞:香港 大學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