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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原官員涉賄受審當庭翻供 自稱遭疲勞審訊
原標題:教育部原官員涉賄受審當庭翻供 自稱遭疲勞審訊
昨日,教育部自考辦原副主任劉軍誼在市二中院受審,其被控受賄十多萬元。 新京報記者 尹亞飛 攝
新京報訊 (記者李禹潼 實習生趙寧)昨日上午,教育部教育考試中心(自考辦)原黨委書記兼副主任劉軍誼受賄一案,在二中院開庭審理。劉軍誼當庭翻供,對其在檢察機關所作供述中收受賄款的金額予以否認,并稱遭到檢察機關的疲勞審訊。
庭審現場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為證明劉軍誼所作供述在法律上應成為有效證據,西城檢察院職務犯罪偵辦人員到庭作證。
送錢者稱前后送了17萬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至2012年,劉軍誼利用擔任教育部考試中心(自考辦)副主任,負責自考工作、教材出版、聯系北京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等職務便利,收受賄賂,為教育公司謀取利益。
其中,2007年、2012年,劉軍誼主動向華夏大地公司法定代表人武某某索要5萬元、電腦、打印機各1臺(折合7600元);2008年至2012年,劉軍誼分五次非法收受武某某提給予的好處費共計10萬元。
武某某供述稱,其前后共給劉軍誼送了17萬,武某某稱,劉軍誼是個“很貪的人”,在劉軍誼開口借款時,其就知道這筆錢對方不打算還,但因劉軍誼是自考工作的一把手,以后用得著,因此逢年過節常對其贈予現金、購物卡等。
在劉軍誼的幫助下,武某某所經營的教育公司得以在自考教材內頁做網絡學習卡的廣告。此外,武某某還獲得與各省、市自考辦取得聯系等便利條件。
案發后,劉軍誼家屬主動向偵查機關上交20萬元。
被告稱曾借5萬未打借條
昨日庭審中,劉軍誼卻當庭翻供,“這些大都不是事實”,這句話幾乎成為劉軍誼每段發言的開場語。
在犯罪事實部分,劉軍誼稱,因家里裝修缺錢,其曾向武某某借款5萬,未打借條。此后,武某某還分三次在吃飯喝茶期間將4萬現金塞給自己。劉軍誼稱,其多次對武某某提出退還錢款和禮品,均未實現。后因工作太忙,還錢事宜一拖再拖,至今未還。
劉軍誼的辯護人提出,劉在檢察機關接受調查時,訊問時間長達14個小時,屬疲勞審訊,要求法庭對證據予以非法證據排除。
隨后,庭審現場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流程,1個多小時的控辯交鋒中,雙方就是否構成疲勞審訊、此次審訊中獲得的證據是否合法等展開激烈的辯論。負責審訊劉軍誼的西城檢察院職務犯罪偵辦人員到庭作證。
經過法庭調查和舉證質證,法官認為,檢方所取證據均合法有效。此案未當庭宣判。
■ 焦點
審訊時長成“疲勞審訊”焦點
因劉軍誼提出遭疲勞審訊,法庭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控辯雙方在庭上出示證據,針鋒相對。
被告人
詢問時間超12小時
劉軍誼提出,2013年8月19日,他在檢察機關接受詢問時,工作人員從當晚7點多一直審到次日凌晨,按照《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這個時間已經超過了12小時的正常時限,屬于疲勞審訊,因此該期間所作供述均為非法證據,并要求對證據予以非法證據排除。
辦案人
立案后審了3小時
經公訴機關申請,負責審訊劉軍誼的西城檢察院職務犯罪偵辦人員到庭作證。辦案人員介紹,開始是個“詢問”過程,對劉軍誼提供了必要的人身保障,期間未限制其自由。
辦案人員稱,次日凌晨4點反貪局正式決定對他立案。“準確地說,他是在這時才開始被限制自由。”這段時間僅3個多小時,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要求,不能構成疲勞審訊。
法庭經調查,認定檢方所取證據合法有效。
專家
疲勞審訊未有明確規定
北京市律協副會長高子程介紹,目前國家法律中并沒有對疲勞審訊作出明確的規定,從疲勞審訊的本質來看,就是通過長時間不間斷地審訊,使得犯罪嫌疑人達到精神崩潰的邊緣,從而“如實招來”,所以,認定的關鍵就在于連續審訊多長時間。
他表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傳喚、拘傳不得超過12小時。在實踐中,一般“刑訊”或“協助調查”時會參照該規定所確定的12個小時期限。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教育部 原官員 涉賄受審 翻供 疲勞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