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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明星官員湯成奇被裁定減刑 死緩減為無期徒刑
原標題:江西明星官員湯成奇被裁定減刑 曾作為反腐反面教材
記者今天從正在此間召開的江西省“兩會”上獲悉,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本報2013年11月1日8版曾以《南昌縣委原書記成江西反腐倡廉反面教材 記者調查“明星官員”的雙面人生》為題,披露了這名昔日“明星官員”的隕落軌跡)已由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湯成奇在南昌市經濟建設中曾被宣揚為“成就奇跡”的人。在“領頭人”、“經濟能人”等光環的伴隨下,他由一名普通小學老師逐步成為江西省的“明星官員”。
2012年1月,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受賄3901萬余元)、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三罪并罰,判處湯成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判決后,湯成奇提起上訴。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
2014年7月8日,江西省高院對湯成奇減刑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在庭審中認真審查了減刑建議書、二審刑事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罪犯確有悔改表現具體事實的書面材料,聽取了出庭的執行機關工作人員、檢察機關檢察人員的意見和湯成奇的當庭陳述,并裁定將罪犯湯成奇的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減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按照要求,江西省高院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了減刑案開庭。(記者黃輝)
編輯:玄燕鳳
關鍵詞:湯成奇 “明星官員” 減刑 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