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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房妹”之父一審被判25年 一家擁有20套房產
鄭州“房妹”之父受審
鄭州“房妹”之父受審
原標題:鄭州“房妹”之父一審被判25年 一家擁有20套房產
中國網12月18日訊 今天上午,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犯挪用公款、貪污、受賄、行賄、單位行賄、濫用職權罪,被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25年。法院查明翟振鋒實際控制20套房產,11套在其女翟家慧名下,9套在其子翟政宏名下。
2012年12月26日,微博爆料“房妹”事件,稱一個戶口在上海市松江區的90后女孩,卻在鄭州某一經濟適用房小區擁有11套房產,堪稱“房妹”。此事立即引起社會關注和媒體跟進報道。針對網友和公眾關注的熱點,鄭州市紀檢、檢察、公安、房管、土地、規劃等部門組成專案組逐一核查,部分問題基本查清。
據查,“房妹”真名翟家慧,是鄭州市原二七區房管局局長翟振鋒的女兒。翟家4口人,共有8個戶口。除翟振鋒名下無房產外,其余3人名下曾有29套房產。截至調查時已經賣出去7套,剩22套。
2013年1月4日,鄭州市檢察院決定,正式對鄭州市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振鋒立案查處。1月15日,因涉嫌與翟振鋒挪用公款,鄭州市檢察院對3名涉案人員立案并刑事拘留,這3人是:河南省路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伯昌、二七區房管局下屬企業亞龍房地產公司經理郭四喜、二七區房管局下屬企業德化步行街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會計馮松偉。此外,在翟家親屬和翟振鋒妻子開辦的房地產公司先后任職的總經理蔡殿濤,也因非法倒賣拆遷安置房和經濟適用房被調查。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鄭州“房妹” 一審被判25年 20套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