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要聞>圖說圖說
北京現活死人墓 在世村民被刻上墓碑 稱為了應付檢查和宣傳
被告否認侵權 對墓地不知情
就王女士的起訴,鎮政府代理人認為,王女士起訴的主體不適格,“作為侵權責任訴訟,應當以實施侵權行為的主體為被告,鎮政府并沒有侵犯原告的權利,因此不應成為本案的被告,更不應承擔所謂的賠償責任。”該代理人說。村委會代理人也表示,村委會沒有實施侵權行為,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但對于墓地開發商的名字,墓地所占土地的承包期限以及墓地現在的經營狀況等行為,鎮政府和村委會方面都表示并不知情。
“我們確實將這塊地承包給了一家公司,但是合同約定肯定不是用來當墓地,目前的使用狀況我們也不清楚,但現在確實應當還處在承包期內。”村委會方面的代理人表示,需庭審結束后回村查閱土地承包協議后才能答復。
由于王女士一方當庭提出申請,希望將墓地的開發商追加為被告,法官隨即宣布休庭,將擇期再審。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北京現活死人墓 活死人墓 名字被刻上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