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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警察車禍案"再審 關鍵證據陷"羅生門"
央廣網北京7月23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備受關注的河南焦作“警官車禍案”,近日在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檢方、受害方以及被告方三方仍說法不一,案件關鍵證據陷入“羅生門”。
這次開庭距案發已2年5個月,距一審判決已近9個月。一起交通肇事案,之所以持續成為輿論焦點,不僅因當事雙方身份特殊,死者為沁陽市公安局原紀檢書記,被告王浩斌是沁陽市委機關事務管理局保衛科長,更因為“誰是肇事真兇”至今存在爭議。
這次開庭,受害方律師特別指出,在“警官車禍案”中,從時間、地點、人物等三個方面均說明,目前所謂的“肇事者”王浩斌不是真正的肇事者。而王浩斌的代理律師韓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機。
“王浩斌是肇事司機,這個是沒有啥疑問。”
根據媒體報道,本次庭審中,出庭檢察官在一審現有證據基礎上新增13項200多頁證據,檢察官稱,因肇事者存在酒駕、肇事后逃逸、指使他人隱瞞實情以及不實證言等,要求法官重判肇事者王浩斌。
記者了解到,負責督辦此案的焦作市檢察院督查專員張南京,曾寫了8萬字材料披露“警官車禍案”,痛批沁陽市公安局事故調查弄虛作假。受害方律師律師郭衛群說,根據沁陽市公安局之前的偵查,有些關鍵性證據沒有偵查到位。
“到底王浩斌開這個車沒有,一看監控就很清楚。全部都壞了,橋上也沒有,道路上也沒有,關鍵的證據都沒有了。而且像每個人的通話記錄,根據打電話可以定他的位置,公安上都沒做。”
庭審最后,被告王浩斌表示,自己確實是“警官車禍案”的肇事者,交通事故發生后,本人并沒有逃逸,希望法庭從輕判決。記者向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求證案件細節,相關負責人稱暫不接受媒體采訪。
編輯:曾珂
關鍵詞:警察車禍案再審 警察車禍案 焦作"警察車禍案"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