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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核談判長跑多年終現曙光 細數伊核問題大事記
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路透社14報道,伊朗外交官稱,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已經就歷史性的伊朗核協議達成一致。伊核問題相關六國與伊朗自2013年起,經過多次延期及多輪馬拉松式艱苦談判,達成最終全面協議。以下為伊核問題歷年來的重要節點:
20世紀50年代,伊朗開始核能源開發活動,當時曾得到美國及其他西方國家的支持。
1980年,美國同伊朗斷交,并正式對伊朗實行經濟制裁。自此美國開始干涉伊朗核活動,指責伊朗以“和平利用核能”為“掩護”,秘密發展“核武器”。
2002年8月,伊朗被指秘密建造納坦茲鈾濃縮設施和阿拉克重水反應堆,引發國際關注。
2003年2月,時任伊朗總統穆罕默德•哈塔米承認,確實存在納坦茲核設施,但只是用于核電站所需的低豐度濃縮鈾。國際原子能機構隨后認定伊朗進行鈾濃縮活動,且沒有按照規定接受核查。
2003年9月,國際原子能機構首次通過決議,要求伊朗盡快簽署《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終止提煉濃縮鈾試驗。
2003年12月,在代表歐盟的法德英三國的斡旋下,伊朗正式簽署了《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但伊朗一直強調和平利用核能資源的權利,并在暫停鈾濃縮活動方面多次出現反復。
2004年11月,法德英三國與伊朗舉行了多輪會談后在巴黎初步達成協議。由于雙方存有分歧,巴黎協議未能得到落實。
2005年6月,支持推動核項目的馬哈茂德•艾哈邁迪—內賈德當選伊朗總統。同年8月,伊朗恢復鈾濃縮活動。英法德中止談判,伊核問題再度升溫。
2006年1月3日,伊朗宣布已恢復中止兩年多的核燃料研究工作,引起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
2006年1月中旬,美、俄、中、英、法即聯合國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會國決定,由國際原子能機構把伊朗核問題提交安理會,安理會隨后通過主席聲明,要求伊朗在30天內中止一切核活動。這標志著安理會正式介入伊朗核問題。
2006年12月,由于伊朗拒絕停止鈾濃縮活動,安理會通過第1737號決議,首次對伊朗實施制裁。截至2010年,安理會共通過6份伊朗核問題決議,實施4輪制裁,包括凍結伊朗核計劃相關人員和企業在國外的資產、禁止向伊朗轉讓核技術、禁止伊朗進口重型武器裝備、進行任何與可運載核武器彈道導彈有關的活動。
2008年7月起,六國與伊朗先后舉行多輪對話,由于雙方在鈾濃縮、制裁等核心問題上分歧嚴重,伊朗核談判一直未能取得明顯進展。
2013年6月,立場溫和的哈桑·魯哈尼當選伊朗總統,在伊核問題上展現務實和開放態度。同年9月,魯哈尼首次參加聯合國大會,表示伊朗愿意推進伊核問題對話。
2013年10月,六國與伊朗在日內瓦舉行魯哈尼政府成立以來首輪對話,并達成伊朗核問題持續10多年來的首份臨時性協議,伊朗同意以部分中止核項目換取部分解除制裁,協議2014年1月生效。各方約定2014年7月底達成最終全面協議。這一期限到期后,延長至同年11月,隨后又延長至今年6月底。
2015年4月2日,伊朗與六國在瑞士洛桑經過連續8天談判,就伊朗核問題各個焦點達成框架性解決方案,為下一步達成最終全面協議奠定基礎。
2015年7月14日,經多輪談判后,西方和伊朗外交官均表示,在“掃清最后的障礙”后,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已經就歷史性的核協議達成一致。各國將于北京時間14日下午召開最后一次全體會議,隨后將召開新聞發布會。
編輯:曾珂
關鍵詞:伊核問題達成全面協議 伊核問題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