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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鄭州街頭“碰瓷” 交警下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昨日下午1時許,經過事故民警和趙先生的多次催促,自稱被車蹭倒的女子來到交巡警一大隊處理事故,要求趙先生賠償自己到醫院檢查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趙先生向警方提供了事發時自己行車記錄儀拍攝的視頻,經過查看視頻,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趙先生的車輛經過該女子身邊時,并未與該女子發生接觸,是該女子用手拍了趙先生的車后自己主動趴在地上。交巡警一大隊隨即做出了該案不屬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決定,向涉事雙方下達了“不予受理通知書”,并認定該女子屬于故意“碰瓷”。
趙先生雖然對該女子故意“碰瓷”的行為表示譴責和反感,但是看到該女子確實已經懷孕多月,表示其能認錯道歉就不再追究了。大河報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孕婦鄭州街頭碰瓷 孕婦街頭碰瓷 行車記錄儀 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