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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尸男童家屬獲賠 賠償清單曝光 事件始末大揭秘
據第一人民醫(yī)院介紹,4月18日7點50分,王某某在住院第19天突然出現血壓、心率下降,神智呈淺昏迷狀,光反射遲鈍,醫(yī)院立即給予快速補液等搶救治療并進行胸外按壓。當日8點20分,搶救無效,醫(yī)院宣布臨床死亡,并出具死亡證明書。信陽市救助站累計支付醫(yī)療費用5384.23元。
4月18日下午,救助站按照救助規(guī)程將王某某遺體存放于金山殯儀館。4月20日,市救助站與信陽日報社聯(lián)系,王某某的死亡公告于4月22日發(fā)布在《信陽日報》上,并附有王某某生前照片。
4月22日晚19時19分,市救助站值班人員胡發(fā)利接一男子電話,稱其看到《信陽日報》當日刊登的死亡公告后,通過比對照片信息,發(fā)現與其子外形相像,要求來站確認。19時40分左右,該男子及家人一行6人來站,稱其丟失的兒子與死亡公告上的無名氏未成年人相似。經與市救助站受助人員檔案信息照片比對,初步確認為其子,并提出次日上午10點到殯儀館再次確認。4月23日上午,該男子攜親屬約20人到市救助站,與站內3名工作人員蔣燕偉、朱洪彬、徐國進一起到金山殯儀館進行尸體確認,其母通過該尸體左腿兩處手術后傷痕認定該尸體為其子。家屬聲稱王某某尸體“身體瘦弱,臉部有傷”,認定救助站工作人員虐待其子致死,遂對3名救助站工作人員進行圍攻。期間強調他們在孩子走失后曾到浉河公安分局及五星派出所、民權派出所報案。
編輯:鞏盼東
關鍵詞:干尸男童家屬獲賠 男童餓死成干尸 事件始末 賠償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