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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圖父母領取到國家賠償金205萬余元
新華社呼和浩特2月3日電(記者劉懿德)記者從呼格吉勒圖父母李三仁、尚愛云處獲悉,他們已于今日領取到國家賠償金205萬余元。老兩口表示,這筆錢將首先用來為呼格吉勒圖購買一處新的墓地。
李三仁說,他們是2日下午接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電話通知的。“電話里說讓我們3日上午9點,帶著律師去法院辦理領取支票的手續。”
3日上午9時許,李三仁、尚愛云夫婦在律師陪同下來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辦理支票交接手續后,法院財務部門的工作人員陪同李三仁、尚愛云趕赴銀行,在辦理相關業務流程后,國家賠償金被存入他們的銀行賬戶。
雖然收到國家賠償金后心情復雜,但是李三仁、尚愛云決定先用賠償金給兒子呼格吉勒圖購買一處墓地。尚愛云說:“我們已經看了幾個地方了,打算春節過了就給兒子遷墓。當年遇到那么個事兒,給兒子選墳地的時候很匆忙,地方也不平整,而且現在附近蓋起了很多房子,墳地已經快到了村子中間了,不遷不行。”
采訪的最后,尚愛云說,他們家現在最關注的就是責任追究,他們期盼辦錯案的工作人員受到應有的處分,更期盼從此以后不再有類似的悲劇發生。
據悉,李三仁、尚愛云領取到的國家賠償金共2059621.40元。內蒙古自治區高院在有關解釋中稱,這筆國家賠償金中,支付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共計1047580元,這是按照國家2013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52379元×20所得數字;支付呼格吉勒圖生前被羈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賠償金12041.40元,這是按照國家2013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200.69元×60所得數字;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萬元。
編輯:曾珂
關鍵詞:呼格吉勒圖 國家賠償金205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