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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辦案是最大的尊榮
職業保障不僅要給予法官體面的收入,更要將獨立行使審判權落實到位,才能更大限度地調動法官的積極性
最近,上海和深圳法官的薪酬都有了提高,其中深圳法官平均提高10%。這對于法官來說,是一件好事。
長期以來案多人少、工作壓力大、收入不高,有些法官另謀他就。現在法官離職有兩類人:一是事業正處于巔峰期的中年人,二是剛當法官又看不到前途的年輕人。個別一線法官甚至感嘆:有什么吸引力讓我留在法院?
我認識一位很優秀的法官,早些年從法院辭職,他的辭職理由很簡單:“我在法院干了十幾年,兩口子還和父母、孩子擠在僅15平方米的筒子樓,父母生病也看不起。我要生活,而不是活著。”他從法院辭職后,干起了律師。
隨著司法體制改革方案的陸續出臺,呼吁法官加薪的聲音不斷出現。我國法官的工資是由地方財政參照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和工資標準進行發放。由于法官是一個專業化很強的職業,不僅需要一定的知識、技能、閱歷和操守,還要承擔一般人所不能承擔的職責,因此,如何確定法官的工資成為此次司法體制改革衍生出來的一個新問題,它的解決牽涉到提高法官職業保障的問題。
當然,法官職業保障的問題,不僅僅只是漲工資。話說回來,如果僅僅追求收入,法官也許并不是很理想的職業。相信大部分法官的內心還是有一份崇高的追求,也就是為社會公平正義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因此,獨立辦案便成為法官最大的職業尊榮。這份尊榮體現在社會公眾對法官職業的普遍認同、尊重、敬仰,體現在法官有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外界違法干預的權利。我認識的一名法官曾經簡單而樸實地概括了他心中的職業尊榮感是:在工作上,能依法獨立辦理每一個案件;在收入上,能保持所在城市的中上水平。
歷次司法體制改革都曾提出過“提高法官待遇,加強職業保障”,現在中央通過的《關于司法體制改革試點若干問題的框架意見》提出,對法官實行有別于普通公務員的管理制度和健全與法官司法責任相適應的職業保障制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也提出“誰辦案誰負責”。
此次改革將審判決定權交給了一線法官,這意味著法官裁量權更大了,責任也更大了。如果法官的職業保障跟不上,將會挫傷一些人的積極性。當務之急是要處理好法律滯后和改革前行的關系。除了對現行法官法、法院組織法進行相應修改外,相關的法官職業保障制度也要及時出臺。
職業保障問題關系每個法官的切身感受,關系司法事業的長遠發展。只有以中央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為契機,完善法官職業保障措施,推進法官獨立辦案,逐步提高法官待遇,才能讓法官有崇高的職業尊榮感,才能讓法院留住和吸引優秀的人才,才能讓法官隊伍充滿活力。(王比學)
編輯:水靈
關鍵詞:獨立辦案 最大的 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