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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賬戶當“擋箭牌”實乃“自投羅網”
原標題:毛宇軒:廉政賬戶當“擋箭牌”實乃“自投羅網”
在反腐過程中,除了“蒼蠅”之外,不少“小老虎”也將廉政賬戶當作貪腐的“擋箭牌”。在過去的15年時間里,各種形式的廉政賬戶在全國各地層出不窮,在防止更多官員走上腐敗之路的同時,它們也尷尬地與一些貪腐案件產生聯系。據法治周末記者不完全統計,在現有媒體報道中,“掛”在廉政賬戶上的貪腐案有近十起。(3月18日《法治周末》)
近年來,中央出臺一系列禁令和措施“打虎拍蠅”,將反腐斗爭引向深入,取得成效是顯著的。但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反腐形式依然嚴峻,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行動。各種媒體報刊幾乎天天都在報道與貪污腐敗相關的信息,形成了強大的輿論攻勢和震懾力,但是極少數官員依然視而不見、鋌而走險、孤注一擲,說到底就是抱有了僥幸心態,將黨紀國法拋于腦后,一切向“錢”看,絕不回頭。
隨著反腐形式的多樣開展,有一種叫“廉政賬戶”的制度開始盛行。其實,廉政賬戶是上世紀90年代后期反腐敗高壓態勢下產生的一項特殊制度,它為黨員干部上交無法退回或不便退回的禮金建立了一個“綠色通道”。表面上看,“廉政賬戶”一方面可以為上交賬款提供載體,一方面也可以讓某些官員懸崖勒馬,同時也可以為國庫增加資金,作用是積極的;從本質上看,“廉政賬戶”又具備隱蔽性,一方面可以讓某些官員造成假象從而“邊貪腐邊清廉”,一方面又可以成為東窗事發后減免責任的工具,成為貪腐分子的擋箭牌,作用是負面的。
但從近年來“掛”廉政賬戶上得貪腐案的數據和情況來看,紀委和檢察機關并沒有被這種假象所蒙蔽,“擋箭牌”終究在黨紀國法面前是形同虛設的。從某個角度說,上交廉政賬戶的行為應該是值得肯定的,其中無非有兩種人,一種是真正的“拒腐型清官”,一種是惺惺作態的“偽裝型貪官”。不論哪一種,上交了賬戶都應該進行調查特別是數額較多、次數頻繁的,想必前一種抱有平凡心態、安穩踏實,而后一種則手心冒汗、惶惶不可終日。
總的說,廉政賬戶制度可以成為一項反腐重要工具,必須合理、有效利用,隨著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進入關鍵時期,各級部門和黨員干部應主動適應這種反腐新常態,將“為民務實清廉”進行到底。
編輯:水靈
關鍵詞:廉政賬戶 擋箭牌 自投羅網 黨員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