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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該給環保部長適當擴權加壓
今年“兩會”期間,環保部長可謂如坐針氈。新近的消息是,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議案,建議環保部向全國人大報告工作,通不過則部長辭職。此一建議很“大膽”、很“解氣”,又頗具可行性。
環保部長是政府部門要員,其任免權在人大。在全國人大開會期間,就公眾迫切關心的環境治理問題,要求環保部長單獨向大會報告工作,有其合法性、可能性。當前,舉國環境問題突出,今年1月份,全國主要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不足50%,北京達標天氣僅2天。這里面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治理手段過軟,環保部門執法不給力。
恕我直言,眼下環保系統普遍存在著鴕鳥心態。一些人在環境監管上止于“走程序”,發現排污、排放,環評不達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就是下下整改通知書,開開罰單,煞有介事地喊一嗓子而已。至于對方聽不聽,改不改,落不落實,不大愿意去追究。追究下去,也許會有很多阻力,徒增很多麻煩,于是干脆繞開。“只要把程序走到了,追究不到自己的直接責任就成”,這樣的作風不矯正怎么行?還有些人已然把“無效執法”看成常態,習慣于拿自己當“吉祥物”、作擺設,這樣的心態不根治怎么行?
應當承認,環保執法有其難度。一些部門、一些地方對“環保與發展的辯證統一性”缺乏認識和認同。有的官員骨子里始終認為“環保影響發展”,口頭上對環保高度重視,實際上僅僅把它當成可有可無的蔥姜蒜末,當環保與發展發生沖突時,總是犧牲前者。打招呼、批條子、下指示,給違法企業撐傘開道,任其荼毒蒼生,末了,還美其名曰“保增長、保就業、保民生”,實在是荒唐得很。發展的目的不是數字上的好看,不是短期的虛惠,而是人的生存品質的切實改善。在這個問題上拎不清,要么是自私自利,不恤百姓,戕害人民,要么是情商、智商以及價值觀有問題。而這恰恰是環境治理無力感的癥結所在。
于是,這又引出一個問題:如何讓環保執法硬起來,不受制于地方?有效途徑就是給環保部門擴權。現在各級環保部門都隸屬于同級政府,人財物掌握在地方手里,地方政績沖動之下,環保執法多遭掣肘。而在美國,環保局局長由總統直接任命,所轄機構包括華盛頓總局、10個區域分局,直接對白宮負責。在澳大利亞,法律授權環保局官員廣泛的調查權、應急權,還設立了專門的環境法院,保證執法的獨立性。眼下,環境問題這么突出,我們能不能借鑒國外經驗,參照我國工商、質監的管理模式,對環保部門實行中央垂直管理,給他們更大的獨立性和自主權?
環境治理固然不能局限于擴權,但權力與壓力具有匹配性。眼下,新環保法已經實施,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如果再給環保部門適當擴權,想必他們會有所建樹,讓人們看到告別霧霾天的希望。倘不能如此,環保部門一眾官員就必須承擔責任,倘有相當數量的人大代表不滿意,環保部長就當去職,沒有理由可講。明確這一點對環保部門而言是一種倒逼、一種壓力。很多時候壓力就是動力,在環境治理上,中國欠缺的就是一股子強勁動力。
編輯:水靈
關鍵詞:兩會 環保 部長 環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