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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市長”去哪兒了 制度不能緘默
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擬立案查處官員腐敗案件時,即應盯住相關官員的行蹤,讓其想失蹤都不能。堅決消除現在這種“無密可保”的狀態(tài)。
對媒體近年報道的“失聯(lián)”、“跑路”官員進行盤點,發(fā)現官員出逃方式雖不盡相同,原因卻多與“貪腐”有關。人們不禁要問:官員失聯(lián)、跑路現象真的不能防范嗎?我認為,郭宜品等人失聯(lián)案提示,防止貪官跑路,盯住這樣幾個環(huán)節(jié)是至關重要的。
一是推進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申報等制度,完善職務犯罪預警機制,加強國際合作等措施,讓貪官“插翅難逃”。
二是嚴格辦理腐敗官員案件中的保密制度。像本案,即將啟動郭宜品的經濟問題調查程序,是誰走漏了風聲?為何其能夠趕在查處其問題的節(jié)骨眼上失聯(lián),是否有人向其通風報信?
我認為,在紀檢監(jiān)察部門擬立案查處官員腐敗案件時,即應盯住相關官員的行蹤,讓其想失蹤都不能。再就是嚴格保密措施,相關辦案人員應當責任到人,堅決消除現在這種“無密可保”的狀態(tài);一旦發(fā)現有人違反辦案保密制度,必須嚴厲查處,絕不姑息。
三是減少和消除裸官現象。雖然“裸官”不一定都是貪官,貪官也不一定都是“裸官”,但不可否認,裸官跑路尤其是外逃的可能性要大得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對此有具體規(guī)定,有些地方也作出了重要限制,例如廣州規(guī)定禁止裸官在監(jiān)察、組織人事、財務等重要崗位、敏感崗位任職。
“失聯(lián)”官員去哪兒了,制度不能緘默。要看到,預防和懲治腐敗是一項系統(tǒng)工程,防止其腐敗后跑路只是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盡快出臺官員財產申報等制度,建立有腐必查的制度反腐機制,才是從根本上防止貪官跑路的治本措施。(劉昌松)
編輯:曾珂
關鍵詞:郭市長去哪兒了 郭宜品 裸官